馬太福音 27章32節 到 27章4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8.第廿七章32至44節:
第32節,當時的羅馬軍人,有權強迫被統治的人民做義務工作(參考馬太福音五:41)。古利奈的西門是在此看耶穌背負十字架去受刑,他卻因此而被「強迫」替耶穌背上十字架。

第33至34節,「各各他」,可能是專門在執行十字架之刑的刑場。這種「攙著苦膽的酒」,可能是有麻醉的功效,但耶穌拒喝。

第35至36節,將受刑人身上的物品歸給執行者,這是一種風俗。也是詩篇第廿二篇18節詩歌所提到的。

第37節,十字架上的牌子竟然是寫著:「猶太人的王耶穌。」認真說來這也對猶太人極大的諷刺,因為表示被彼拉多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不是一般人,而是猶太人的王。

第38節,這裡所說的「暴徒」,也可當作強盜。

  第39至44節,民眾都在譏笑耶穌,且將耶穌在說他們污穢了的聖殿,他要用三天重建起來的話,當作笑話來諷刺他。他們不知道耶穌要做的是一場心靈改革,且是要用他的死來完成。

這句「從十字架上下來」,就好像魔鬼在試探耶穌時所說的,要他從聖殿最高的地方跳下來一樣(參考馬太福音四:6)。大家都在譏笑耶穌,連同那被釘十字架的「暴徒」也是這樣。這就像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的,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參考路加福廿三: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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