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3章1節 到 23章1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7.第廿三章第1至12節:
第2至3節,耶穌承認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在教導摩西法律上有權威,要聽從,但不要學習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只會說,不會做」。

第4節,耶穌指出他們只會把摩西法律加上許多傳統習俗,加重了人民學習的困難。

第5至7節,說出這些領袖愛面子,很虛假。

第8至10節,猶太人經常將「老師」、「導師」、「父親」三詞交替使用。耶穌在這裡將之釐清,讓民眾和門徒知道不要混淆。大家應該彼此成為學習的老師,從救主來學習犧牲生命救贖他人的愛,也學習認識只有一位賞賜的天父。

第11至12節,可參考馬太福音第二十章26節,腓立比書第二章7至9節。耶穌再次強調會謙卑自己作為僕人的角色來服侍別人,這樣的人會被人尊崇,而上帝一定會高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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