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6章1節 到 16章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馬太福音第十六至廿一章
1.第十六章1至4節:
這是馬太福音第二次記載猶太人領袖來要求耶穌顯示神蹟給他們看,第一次是在第十二章38至42節。
「撒都該人」乃是猶太人的一種宗教領導階級,從他們延伸出來的,就是祭司。他們不是沒有看見過耶穌行神蹟,「法利賽人」還曾因為看見耶穌行神蹟,而污衊耶穌是依靠鬼王的力量趕鬼(參考馬太福音十二:24)。耶穌當然清楚知道他們的計謀,指責他們既然懂得觀察氣候的變化,也應該會明白「時代的徵兆」。這徵兆是指耶穌所行各種神蹟奇事,和他所傳天國信息帶來的新意義。因此,耶穌進一步說當時是個「邪惡、淫亂」的時代,這兩個詞都在表示他們對上帝不夠忠實,這樣當然無法看見神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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