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1章20節 到 11章2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34.第十一章20至24節: 這段與前段有密切關係,不信的猶太人,總是找出許多拒絕救恩的理由,而這剛好說明了猶太人拒絕的態度,即使看見了許多神蹟還是不信,還持續在尋求神蹟顯現(參考馬太福音十二:38、十六:1)。 「伯賽大」、「哥拉汛」,這是位於加利利河邊的村鎮。耶穌曾在伯賽大醫治好一位瞎眼的人(參考馬可福音八:22—26)。但福音書並沒有記載有關耶穌基督在哥拉汛傳福音的事蹟。 「泰爾與西頓」,這是兩座外邦人的城鎮,與伯賽大、哥拉汛這兩個猶太人的村落在信仰態度上剛好成對比。因此,所得到的審判結果也會有差異。 「所多瑪」和迦百農也成對比的狀況;前者在創世記第十九章,那是一個罪惡滿貫的城市,而迦百農是耶穌最早行神蹟、傳福音的城鎮。甚至連耶穌自己家鄉的人也知道他在迦百農行過許多神蹟(參考路加福音四:23)。但是,看見的神蹟雖多,信心依然冷淡,懷疑的態度仍然沒有減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