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0章26節 到 10章3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7.第十章26至31節:
第26節是當時猶太社會的諺語,意思是指人很有限,無法隱藏自己的身份,因為上帝是無所不在的,祂很清楚人的一切行為,是生命真正的主宰。人只能殺害身體,卻對靈魂毫無辦法。這裡說「靈魂」和「肉體」並不是分開,而是說整個生命包含這兩個部份,且只有上帝才有權柄處置人生命中的這兩個部份。

  「麻雀」,這是當時鳥類中被看為最卑微的。就像人頭上的頭髮一樣,有時掉了毛髮,人也不會在意,但在上帝眼中,祂的手所創造之物,祂都珍惜看顧。人因為具有上帝的形像(參考創世記一:26),因此,被託付來管理上帝所造的萬物。也因為這緣故,人比一切萬物有更特殊的使命,這是第31節所提起的,主要在安慰、鼓勵為了福音受到迫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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