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7章36節 到 7章5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8. 七:36—50節,這個故事和其他三本福音書(馬太福音廿六:6—13節,馬可福音十四:3—9節,約翰福音十二:1—12節)所記載的很類似,但是整個 故事的細節卻是大不相同;一則,邀請耶穌吃飯的人是一位名叫西門的法利賽人。二則,帶香油膏耶穌的女人,顯然是個「妓女」(罪人)。三則,耶穌特地為了這 女人所作的事,設比喻教導西門,也指出西門並沒有真心誠意地接待耶穌。

a. 這個女人為甚麼會這麼做?有人說她就是正在行淫時被抓到的那位女人,因為耶穌解圍而來感謝耶穌的。不過她是帶著感恩的心用香油膏耶穌,是可以從她舉動中看出。

b. 若是比較馬可福音書的記載,這位法利賽人西門,曾經患過痲瘋病,這種病被猶太人判為「不潔淨」,因此也「曾經」是個「罪人」,因為不能參加聚會敬拜上帝。 如今被耶穌醫治好了,卻忘記了自己曾經也有過被視為是「罪人」,倒反過來看到這位「曾經」是「罪人」(妓女)的女人。

人豈不是常常這樣:忘了自己也是罪人,只會眼睛亮睜睜的看到別人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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