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3章12節 到 3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11.第三章12至17節: 這部份是關於用山羊當平安祭的條例。 第12至13節,在第6節已經說明,不論是「獻綿羊或是山羊給上主作平安祭」一定要選用沒有殘缺的。因此,這裡並沒有重複敘述選用沒有殘缺這句話。同樣是要把羊的血灑在祭壇的四周。 第14至16節,要把內臟最好的部分都拿出來燒獻,特別強調「所有的脂肪都是上主的」。 第17節,這句是很重要的禁令,表示動物的血和脂肪這兩種東西都不可吃。前者是代表著生命用來贖罪(參考十七:11),而後者就像前面所說的,以色列人民有傳統觀念,認為脂肪是最香的,就應該是屬於上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