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3章9節 到 13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9.第十三章9至17節:
這段經文是關於痲瘋病人,必須被帶到祭司那裡去做進一步的檢查確認。

第9至10節,提到皮膚患處變成「白色,毛也變白,又有膿」,這就是屬於慢性痲瘋病。但這種人可以不用隔離出來。

第11至15節,經過祭司檢查之後,有發現患者痲瘋病散發到表皮,且蔓延全身、「傷口有裂開」,這確認是「長了痲瘋」。但在第13節和第15節等,都提到若只停留在皮膚上,這不能算是不潔淨。除非患處已經深入,使傷口裂開,就算不潔淨。

第16至17節,若有人後來好轉,就必須回到祭司的地方重新檢驗,若證實痲瘋病徵已經消除,就要宣佈這個人潔淨了。這也是為甚麼被耶穌治好的痲瘋病人,耶穌要他趕緊去給祭司檢驗之因(參考馬可福音一: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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