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22章1節 到 22章9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30.第廿二章:
第廿二章至廿四章,是屬於附錄,這三章也是約書亞時代的結束。這樣,從出埃及時代的摩西開始,直到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就在約書亞記完成以色列民族的運動,這運動可說是「政治」性的,是從被奴役到解放,得到自由的運動。但更正確的說法是:出埃及乃是非常典型的「宗教改革」運動,是使以色列人民因忽略了他們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而成為奴隸受苦,因此,出埃及記第二章以色列人民處在「仍舊過著奴隸的生活。他們向上帝求救,呼求他幫助他們脫離苦役。上帝聽見了他們的呻吟,記起他曾與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立約。他看見以色列人被奴役的境況,非常關心他們。」(出埃及記二:23─25),然後,在約書亞記第廿一章結尾用「上主堅守他向以色列人民所許下的一切諾言」作結束。

這「諾言」是指上帝曾應允要將迦南的土地賜給亞伯拉罕(參考創世記十五:18─20),也曾這樣應允過以撒(參考創世記廿六:3),這樣的應允也在雅各的身上出現(創世記廿八:13─15)。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些聖經學者喜歡將約書亞記看成是「六經」的原因,認為約書亞記也是繼續在述說上帝與以色列人之間約的關係之經書。

31.第廿二章1至9節:
這段經文可對照第一章12至18節,以及民數記第三十二章,約書亞依照先前摩西的承諾,且他自己也曾答應過的事,讓呂便、迦得和瑪拿西的半個支族的軍隊回去他們已經分得的土地——約旦河東岸。

第1節,這是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並且在完成佔領迦南和分配了土地之後,他主動召集呂便、迦得,和東瑪拿西等三個支族的人來說關於他們回去所分配的土地約但河東岸之事。

第2至5節,約書亞肯定這三個支派的人,確實是遵照所立的約行事,謹慎遵行上帝所命令的事,並且沒有離棄自己的同胞。因此,他宣佈這三支族出來協助征戰的,都可以平安回去,並且勉勵他們一定要遵守上帝給他們旨意、命令,專心一意地遵行上帝的旨意。

第6至9節,這三個支族確實遵照他們先前所約定的,與其他支族的人一起攻打迦南地,並且佔領了該地,使其他支族的人也可以得到土地居住,雖然有一部份土地尚未得到,但是約書亞認為他們已經盡了責任,因此將他們遣返,並且祝福他們。作者在這裡強調的是,他們不但帶回了約書亞的祝福,也帶回了許多戰利品回家鄉去,類似他們祖先早年出埃及的時候一樣。其實,他們能這樣回去,也在表明他們確實是依照約書亞的命令而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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