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 1章19節 到 1章2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3.第一章19至27節:
    作者從這段開始要進入他寫本書信的主要論述,就是信仰需要用實際的行動表達出來才是正確的。因此,聽道和行道是一體的兩面,不能分開。

    第19節,這節可參考箴言第十七章27節。類似這樣勸人寡言、多聽的句子,在箴言中甚多(參考箴言十:19、十五:1、十七:27—28)。雅各書作者後來在第三章1至12節中,有更詳細的論述。

    第20節,「上帝公義的目的」,意思是指上帝的愛,特別是指第27節所說的,關心那些孤兒寡婦。但人的「怒氣」並不會使上帝的愛增添,因為「怒氣」是指批評、斥責,這些對於顯示上帝眷顧那些生活在困苦中的人的慈愛,一點兒幫助也沒有。

    第21節,「掙脫」,表示替換之意。作者在這裡說要將「一切不良的習慣和邪惡的行為」,改用「順服的心來接受上帝種在你們心裡的道」。前者是因為沒有上帝的「道」,才會有「不良的習慣和邪惡的行為」。後者說用順服來接受上帝的「道」,這「道」是指天國之「道」,是上帝的信息,上帝的話。這很清楚在表示:只有上帝的話才能改變人的心思意念,才能改變人的行為準則。

    第22至25節,這段經文很清楚在表明一個重要事實,就是若是認為「只要聽道就夠了」,這種說法和想法都是一種「欺騙」,就是不實在的事。而是要把聽到的道實踐出來才是真的。若是沒有這樣去遵行,就好像人在看「鏡子」一樣,離開鏡子之後,就看不見「自己的面目」,忘記「自己的長相」了。

    「嚴密」又「完整」,且會使人「得自由的法則」,若是果真「謹守」,這樣的人是「切實行道的人」,這樣的人在他所做的事上「一定蒙上帝賜福」。

    耶穌基督曾教導門徒說「只有實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入上帝的國(參考馬太福音七:21)他又說:「凡實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馬可福音三:35)

    第26至27節,這裡作者為虔誠下了定義,第一,就是知道會「管束自己的舌頭」,這意思很清楚,就是誠實。若是沒有這樣,就不是真的虔誠。第二,是對人的苦難有愛的行動,特別是對那些「孤兒寡婦」會給予「照顧」。第三,是知道「保守自己不受世界的腐化」。使徒保羅也在羅馬書第十二章2節這樣說:「不要被這世界同化,要讓上帝改造你們,更新你們的心思意念,好明察甚麼是他的旨意,知道甚麼是良善、完全,可蒙悅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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