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3章1節 到 3章1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7.第三章:
加拉太書第三、第四這兩章,是使徒保羅對基督耶穌信仰內涵的主要骨幹。使徒保羅把焦點轉向加拉太的教會信徒,要他們知道:真確的信仰應該有的認知是甚麼。

8.第三章1至14節:
使徒保羅開始用嚴厲的語氣指責加拉太教會信徒的「無知」,指他們竟然忘了自己得到福音是因為聖靈在使徒們身上作工,並不是來自遵守摩西法律。因為就是摩西法律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而聖靈感動了門徒,充滿了他們的心,大大地在門徒身上做工,且使他們有能力從說各種方言開始(參考使徒行傳二:1—39),才有福音往外傳播的結果出來。使徒保羅和巴拿巴就是在聖靈充滿之下,才有能力將福音傳向外邦人地區。這裡使徒保羅用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作例子,說明亞伯拉罕的時代根本就沒有摩西法律,但是,他卻是上帝認定為義人的人(參考創世記十五:6)。不但如此,上帝還允許亞伯拉罕,要賜福給他和他的後代,這並不是因為亞伯拉罕有甚麼好行為,才得到上帝的賞賜,只因他相信上帝,就是這樣簡單。這種被上帝稱為「義人」的,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並不是因為人有甚麼夠好的條件,根本談不上所謂的遵行法律行為。

第1至5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開始反問加拉太地區的信徒,他們是怎樣得到認識耶穌的救恩的?絕對不是因為摩西法律,而是因為上帝的聖靈才有的,他們也因為領受聖靈的力量,才有神蹟出現在他們當中。使徒保羅希望喚醒他們注意當初信耶穌時的經歷。

第6至9節,在這裡,使徒保羅強調猶太人祖先亞伯拉罕成為上帝眼中的義人(參考創世記十五:6),那時,他還沒有受割禮,這割禮是後來才有的。割禮,是要表明他們和上帝建立特殊關係。因此,猶太人和上帝有特別關係,並不是在於割禮,而是要像亞伯拉罕一樣,順服上帝的旨意才是重要。他特別用一個關鍵句子:「有了信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這已經打破了從血緣來看信仰的問題。這種信,就是要建立在信耶穌的救恩上。

第10至12節,這節使徒保羅用很嚴重的話譴責那些還堅持必須「遵守法律為憑藉的人」,說他們「都是活在詛咒之下」,意思是這些人都沒有珍惜耶穌的救恩,甚至有鄙視耶穌救恩的態度。他的觀點是:如果人能夠藉著實踐法律而和上帝有合宜關係,上帝就不會差派耶穌降生到世界上來,並且在十字架上犧牲自己的生命。使徒保羅引用哈巴谷書第二章4節的經文,強調要對上帝絕對的忠心,只有這樣才能得救,絕對不是因為守摩西法律的緣故。他提供一個基本觀念:法律並沒有仁慈、憐憫、恩惠,唯有嚴格規定必須遵守,但卻不能感動人心,既不能感動人的心靈,就不會改變人的心歸向上帝的救恩。

第13至14節,他強調耶穌已經承擔了人的罪所帶來的詛咒,可以使人脫離法律所說的罪的束縛、枷鎖。耶穌這樣做,絕對不是只為了猶太人,而是包括了外邦人,也能領受上帝賞賜給亞伯拉罕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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