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28章1節 到 28章1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7.第廿八章和第廿九章:
這兩章全部都是談到有關祭司的事務,包括祭司的衣服、胸牌,以及擔任祭司的條例等。

28.第廿八章:
聖所的內外都完成後,再來就是談到在聖所內事奉的祭司工作。後來祭司的編制多了,就改成分班制,每班的負責人就稱之為祭司長。而統領祭司團的人稱之為大祭司,他也是耶穌時代猶太人最高議會「三和林」(Sanhedrin)的主持者,在猶太人社會是最有權力的人。

這一章主要是在談大祭司的衣服(第2至39節),只有三節經文(第40至42節)談到一般祭司的服裝。在這裡大祭司由亞倫作代表,一般祭司則由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等人代表。

祭司,是專門帶領人學習怎樣敬拜上帝的宗教師,是介於上帝和人之間的橋樑。因此,祭司含有「中保」的意思。希伯來書的作者說耶穌就是「大祭司」,是人和上帝之間的「中保」,使信靠他的人可以回到上帝面前,領受上帝的恩典(參考希伯來書四:14—16)。

祭司可以分成三級;一是大祭司,是祭司團體中為首的人。通常也被稱為祭司長。二是祭司,凡是亞倫的後裔,除非身體有殘障外,一律都要擔任祭司的工作(參考出埃及記四十:14—16)。三是利未人,比祭司階級稍微低一些,主要是幫助祭司舉行敬拜的禮儀(參考民數記三:6、8)。

29.第廿八章1至14節:
記載有關大祭司的服裝,這部份是由亞倫作為大祭司的代表。

第1至4節提到亞倫四個兒子的名字,但其中的拿答、亞比戶兩人後來因為在聖所內拿一般的香來燒,而被火燒死(參考利未記十:1—2)。後來大祭司的工作就由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繼承(參考民數記三:4)。

第5至14節,談到大祭司穿的服裝稱之為「以弗得」。時至目前,這「以弗得」到底是甚麼樣式,還是很難瞭解。

一般來說,這名詞代表兩種意義:一是指衣服,是大祭司穿的。但撒母耳記上第二章18節記載先知撒母耳小時候,就穿這種衣服。二是指代表著神像(參考士師記八:27,這裡「偶像」,在希伯來文是指「以弗得」)。因此,可以看出在不同的經文中,以弗得所表示的意義也不同。
在這裡是指大祭司的衣服,披在肩上,衣服上要繡著寶石,上面刻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大祭司披著此衣服進入聖幕,代表著引領以色列十二支派晉見上帝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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