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章1節 到 2章2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7.第二章:
這一章可分成兩個部份,一是第1至25節,是個簡短歷史的回顧。第二部份是第26至37節,描述他們打敗亞摩利人的經過。

8.第二章1至25節:
這段經文將過去歷史做了一個回顧和簡述。這段回顧的事件都是發生在約旦河東岸的南部,整個過程長達了三十八年的時間。再者,這裡提供三個民族是不准以色列人民與之交戰的對象,一是以東人,他們是以掃的後代,以掃是雅各的孿生哥哥。再者是摩押人和亞捫人,他們都是羅得的後代,由於上帝曾應許羅得後代居住生活的地區,因此,上帝禁止以色列人民佔領或打擾他們。

第1節,這節是回應第一章40節。

第2至6節,這段經文可參考民數記第二十章14至21節,提到有關以色列人民必須經過以東人的地區。這裡說以東人懼怕以色列人民,但上帝禁止以色列人民「向他們挑戰」,原因是上帝早就將以東人居住的土地賞賜給他們。不過可以向他們購買所需要的食物和飲料。

第7節,提醒以色列人民必須遵守上帝的命令,就會有滿足,不會有任何欠缺。因為有上帝同在,就有一切。

第8至9節,這裡提到他們來到摩押人地方。上帝也是一樣,不准他們「打擾摩押人,或向他們挑戰」,原因是摩押人也是他們的遠親,是羅得的後代,而羅得是亞伯拉罕的姪兒。

第10至12節,上帝既然將土地賞賜給摩押人居住,就會幫助摩押人打敗比他們身材還要魁武的原住民。這已經在隱喻著,要以色列人民不用害怕迦南地的人多麼高大、魁武、強悍,只要上帝決定要讓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居住,上帝就會幫助他們取得該地。就像這裡所說的,上帝幫助摩押人取得這片土地。

第13至15節,這段經文只說離開埃及的第一代以色列人民都去世,並沒有說明經過這長達三十八年時間,他們第一代的人民在曠野中所遇到的各種經歷。而這些都在出埃及記和民數記有更多詳細的描述。

第16至19節,這段是說以色列人民新生代開始接棒,繼續走到亞捫人的地區。就像經過以東人和摩押人的地區一樣,上帝也是不准他們「打擾亞捫人,或向他們挑戰」,原因是亞捫人和摩押人都是羅得的後裔(參考創世記十九:30—38)。

第20至23節,就像在第10至12節的記事相同,這裡說上帝幫助亞捫人打敗當地的原住民,即使當地「散組明」人的身材高大,人口眾多,是強悍的民族也是一樣。

第24至25節,這兩節說上帝允許將亞摩利人的土地給以色列人民,因此,以色列人民才能跟他們作戰,且佔領他們的土地。也因為這樣,讓各地的原住民一聽到以色列人民,都害怕「驚惶顫抖」。這樣,他們往迦南地推進時,就會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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