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章1節 到 1章5節   背景資料  下一筆
申命記第一至六章
1.第一章:
就像前面導言中已經說過的,「申命記」,這個名詞的意思是「重申法律」,是依據申命記第十七章18節:「王登基之後,利未祭司要抄寫一份上主的法律給他。」如果依照這一節來看,這本書的命名應該是「重抄法律書」才對。不過,說它是「重申」也對,因為這本書大部分都是在重複敘述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中已經有記載過的法律條例。

2.第一章1至5節:
這段經文可以說是申命記的序言。

第1節,節一開始就說「本書是摩西的語錄」,這句話也為此書說出了一個明顯的特色,就是本經書在敘述上帝的話時,很少是上帝直接對以色列人民說話,都是透過摩西轉述。因此,也可以這樣說:申命記是摩西敘述上帝法律的一本書。這樣,可以理解這本經書中,有許多法律規章是經過摩西解釋之後而成的典章律法。在這節也提供了許多漂流曠野期間停留過的地點。

    第2至5節,再次說明以下所說的法律規章,都是在出埃及之後的第四十年十一月一日,摩西向以色列人民說的話,這個時間是摩西臨死前一個多月,因此,幾乎可以說是摩西最後的交代。值得注意的,申命記作者喜歡將出埃及記和民數記所說的西乃山,稱之為「何烈山」。而「何烈」這一詞,表示不毛之地,呈現曠野的景色。就在約旦河東岸的摩押之地,摩西向以色列人民解說上帝的法律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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