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 12章1節 到 12章2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14.第十二章:
對整個以色列民族來說,先知角色的重要性是遠勝過君王的。原因是先知是上帝直接揀選的僕人,傳遞著上帝的信息,例如摩西、約書亞等都是由上帝直接揀選出來帶領以色列人民。甚至早期先知是領受上帝的命令去膏立君王,就像先知撒母耳一樣。因此,先知的權威性在以色列人民當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先知拿單是既勇敢又忠實於上帝的先知,上帝要他去向大衛傳話,他聽上帝的話就去向大衛王傳講上帝發怒的信息。這在當時是一件相當危險的舉動,原因是大衛擁有極大的權柄,是以色列全國人民歌頌、稱讚的君王,就像在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米該雅,冒著生命危險去向北國以色列的君王亞哈說出上帝的信息一樣,結果米該雅被亞哈王下令關在監獄裡(參考列王紀上廿二:26—27)。現在先知拿單受命要將上帝的話語傳遞給大衛王,也是一樣要冒著生命的危險。

15.第十二章1至15節a句:
這段經文是先知拿單領受上帝的命令,要去對大衛王傳遞上帝憤怒的信息。先知拿單可說是一位非常善於說比喻(故事)的專家,當他說完比喻之後,大衛王還不知道先知拿單的比喻當中,所指的就是他,還得等到先知拿單直接指出「你就是那個人」之後,大衛才猛然醒悟過來。

第1至4節,這段經文記載先知所說的比喻內容。在第十一章27節很清楚記載上帝對於大衛所犯的殺人、姦淫罪,「十分不悅」,於是差遣先知「拿單」去對大衛說話。當然,上帝已經有讓先知拿單知道要他去傳講的是甚麼,因此他到了大衛那裡開始對他說上帝要帶給他的信息。先知拿單所用的是鮮明對比之比喻方式,說明富有的人擁有牛羊甚多,而貧窮的鄰居只有一隻小羊,因為擁有許多牛羊的富者,竟然是欺負只靠著一隻羊過生活的貧者。
第5至6節,這讓大衛聽了之後甚為火大,認為該富者做了殘忍的事,應該要處死,且要賠償貧者損失的羊四倍。

第7至12節,大衛顯然沒有聽出先知拿單用這個比喻是在指責他就是這比喻中的富者,因此才會說出「做這事的人該死」、「做出這樣殘忍的事」,以及做出應賠償窮鄰居「四倍」的判決。於是先知拿單就直接指出做這種「該死」、「殘忍」的事的人,就是大衛自己。

先知拿單舉出上帝非常憤怒的原因,包括有:上帝賞賜給大衛的實在太多,而他卻是貪婪到喪失了良知。大衛還借著亞捫人手上的刀殺死烏利亞,然後搶了烏利亞的妻子。上帝於是做出判決:大衛的家將會永遠逃離不了刀劍,且家裡的人會起來作亂攻擊大衛,他搶奪烏利亞的妻子,他的兒子會搶奪他的妃嬪,而大衛在暗中所做的這件事,會在日光下暴露出來(參考路加福音十二:2)。上帝這樣對大衛和他的家的懲罰,可說是非常嚴重的,原因是大衛是上帝揀選出來的僕人。上帝揀選的僕人故意犯這種殺害無辜者的罪,上帝絕對不會輕輕放過。先知拿單在這段經文中所說的,後來在大衛的身上都逐一應驗了。

第13至15節a句,當先知拿單清楚指出大衛的嚴重錯誤後,大衛終於承認自己所犯的過錯,是「得罪上主」,原因是犯了上帝的誡命、規律。值得注意的是,他不是說得罪了「烏利亞」或是他的家人,而是說「得罪上主」,原因是他知道會犯這樣的罪,就是因為沒有尊崇上帝為大,而是把上帝的教導都忘記,甚至內心中根本就是否認上帝,這是傲慢者藐視上帝的態度(第14節)。現在他知道上帝是為無辜者烏利亞被殺害的事懲罰他。因此,當他說「得罪上主」這句話時,意思是在向上帝表示懺悔,祈求上帝的寬恕、憐憫。但要注意,上帝雖然「饒恕」他,但這並不表示上帝不懲罰他,上帝還是有懲罰,要讓他和拔示芭所生下來的孩子去世。

問題是:孩子是無辜的,為甚麼要讓大衛的罪,由他剛出生的孩子來承擔死的懲罰?也許可以這樣了解:這個孩子一出生下來,就死去,可能和某種病症有關,但聖經作者認為是和大衛與拔示芭之間的犯罪行為有密切關係,是上帝懲罰的結果。再者,這孩子若是留下來,會一直成為大衛醜陋的記號,因為這是還沒有結婚前,且是犯姦淫罪所生的孩子。若是這孩子繼續活着,將會成為大衛犯罪的證據,使他在以色列人民當中有個錯誤的樣版,甚至被模仿導致壞了以色列人民的社會規範,使他無法繼續統治以色列帝國。拿單將上帝的信息傳遞完成後,就隨即離開王宮。這表示先知拿單並不是王宮所「御養」的先知。他是真正的先知,也不是以靠國王供奉生活(參考阿摩司書七:14)。

16.第十二章15節b句至25節:
這段經文記載當大衛和拔示芭犯姦淫罪之後,他們所生下的孩子生重病時,大衛是很努力地想要搶救孩子,但在搶救失敗之後,大衛的反應截然不同的經過。

第15節b句至17節,大衛和拔示芭所生的孩子害重病,這很清楚是出自上帝的旨意。大衛為孩子生重病「禁食」,這是以色列人民表示哀傷、懺悔,以及在信仰上表明決志的方式(參考撒母耳記上七:6、三十一:13,撒母耳記下一:12,歷代志下二十:3,以斯拉記八:21—23,以斯帖記四:15—16,詩篇三十五:13、六十九:10,但以理書九:3,約拿書三:5,使徒行傳十三:3、十四:23)。大衛希望用這種方式來平息上帝的憤怒。再者除了「禁食」之外,他也用「整夜躺在地上」這方式,來表明自己的卑微。即使是宮廷裡的「老侍從」,也都無法勸動大衛進食、在床鋪上睡覺。

第18至21節,過了「一個禮拜」久,這孩子死了,宮中的這些老臣反而不敢去告訴大衛,深恐他會因為過度憂傷而自戕。但大衛發覺宮廷內的侍衛舉止有異,於是察問了一下,就明白孩子已經死了。於是他開始潔身沐浴,也不再禁食,然後又到「上主的殿宇敬拜」。這表示他又開始和恢復從前一樣,看來,大衛似乎已經得到上帝的接納,原諒他過去所犯的罪。但他這樣的做法反而讓大家都感到相當的納悶,因此,這些老臣就問大衛原因。

第22至23節,這兩節是大衛回答老臣所提的問題。他原本想要用這種方式換取上帝憐憫。但顯然地,並沒有成功。這也說明了上帝要審判一個人時,並不是人用各種「哀傷」、「鞭打己身」的方式可改變。上帝自有祂一套法碼做為懲罰的標準。大衛現在明白了,這既然是上帝已經決定要執行的審判,因此,孩子已經死了,就表示任何人的能力也無法改變上帝的旨意。「有一天我要到他那裡去」,這是大衛的期盼。他知道,自己有一天也會死,因此,他期盼能因此而見到這個孩子,也從這裡可看出他對這孩子用情之深。

第24至25節,大衛轉而去安慰拔示芭,他希望用繼續同房的方式,讓拔示芭再生下孩子,以減去因第一個孩子去世的憂傷。「所羅門」因此出生,這名字跟希伯來文的「shalom」相同,是指「和平」、「平安」的意思(參考歷代志上廿二:9)。這時候,先知拿單奉上帝的命令,去探望大衛,並且去為大衛所生的這個孩子所羅門取名叫「耶底底亞」,表示「上帝喜愛」所羅門。這意思很清楚,表示上帝前對大衛的應許,是持續有效的,並不會因為大衛犯罪就消失了。也就是大衛的後代將永遠保有王朝(參考撒母耳記下七:13—16),這對大衛來說,可說是最大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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