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 8章16節 到 8章2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3.第八章16至24節: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提到將怎樣管理這筆信徒捐款的事宜,他特別提到有三個人將到哥林多教會去協助料理這件捐款的事。第一個提到的就是提多;在第七章6至7節有記載提多與哥林多教會、使徒保羅等之間的互動關係。提多,他是希臘人,是使徒保羅的門徒。雖然跟隨使徒保羅傳福音,但並沒有被要求接受割禮(參考加拉太書二:3)。使徒保羅看他如同是信仰上的「真兒子」(參考提多書一:4)。主後49年召開的耶路撒冷使徒會議,使徒保羅和巴拿巴同行參加,提多也隨行(參考加拉太書二:1)。他確實是使徒保羅所倚重的學生,有兩次受派到哥林多教會去處理該教會發生的問題,第一次是去處理該教會紛爭的事(參考哥林多後書七:6),第二次就是現在所讀這段經文提到的,有關捐款救濟耶路撒冷教會的事。後來,使徒保羅也派他去克里特島,除了傳福音,也要在該地設立長老協助管理教會的事工(參考提多書一:5)。使徒保羅會派他去哥林多教會,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該教會的信徒會服從提多的教導(參考七:15)。他也很高興擔任這樣工作。

第16至19節,在第18節、第22節說另外又各派一位弟兄跟提多一道去。這兩位弟兄是誰,這裡並沒有明說,只說其中一位是「在傳福音的工作上為各地教會所尊重」,另一位是「經過多次的考驗」,是一位很熱心幫助別人的人。有些聖經學者認為他們是路加和巴拿巴,不過並不能確定。但有一個可能,就是他們與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都很熟,不需要多加介紹。另外一個可能是:他們已經隨著提多到哥林多教會了,當他們讀著提多所帶去的這封信時,這兩個人已經出現在他們面前,就跟他們認識了。

第20至21節,這兩節可看出使徒保羅為甚麼要這麼費神地處理信徒捐救濟款的事,就是為了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挑剔)。原本哥林多教會裡就有人在謠傳說使徒保羅可能把信徒捐救濟款挪為私用。使徒保羅後來在第十一章做了很清楚地辯護。由於捐款的數目很多,如果不小心,很可能會引起更大的糾紛。因此,單靠使徒保羅一個人,很容易出差錯,他需要一些有公信力的人來擔當這項工作。再者,第21節使徒保羅提到有關對財務的事,他特別是關心耶路撒冷教會窮困信徒的需要,說這件事不僅在上帝面前要清楚,在人面前也要清楚。他不是說只要對上帝交代得過就好,而是在上帝與人面前都必須將捐款的事交代清楚,他說這是一件「善事」。「善事」,這個字在希臘文是「kala」,意思是指尊貴、可敬。在中文《和合本》聖經是用「光明的事」,天主教《思高聖經版本》用「美名」,《台語版》用「圖謀好事」。可以這樣瞭解:辦理財務的工作,是一件非常「可敬」的事,也是「尊貴」的事。只有一個條件:認真、忠實地辦理,就會贏得尊敬。因為在財務上忠實的人,也是可信任的人。

第22至24節,這段經文再次提到兩名兄弟與提多同行,主要是去幫忙哥林多教會捐助款項的事。雖然沒有提起名字,但可以知道他們都是使徒保羅所信任和重視的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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