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 5章1節 到 5章2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6.第五章:
第五、六兩章,使徒保羅談到信徒們應該用怎樣的態度,關心那些守寡的婦人,以及正確的教會生活態度。這可看出使徒保羅對牧養教會的事很有條理地指出身為一個牧養者,要清楚教會的問題所在,也需要知道選舉適當的信徒成為教會幹部,和怎樣使那些專門欺騙信徒的假教師在教會中沒有寄生的空間。但這些都必須有一個基本要件,就是傳道者知道進步,使自己在教導的事上有美好見證,否則就算沒有假教師在教會傳遞錯誤的信息,信徒的信仰品質也是不會提升。而所有教導的基礎就是在聖經。

第1節,使徒保羅說過教會就是一個家庭,是屬於「上帝的家」(參考三:17),因此,家庭應該注重長幼有序。這裡的「斥責」,意思是指用嚴厲的言語來譴責之意,這在教會生活中並不是應該有的態度。而第二句的「待年輕人」是和前一句的「老年人」相對照。對年輕人要如同對待自己的兄弟一樣,這樣的說法,基本上都是立足在「家庭」的環境中看待別人。因為教會就像一個大家庭般,所有的信徒都如同兄弟姊妹一樣。

第2節,是和第一節相對照;這節說到對待女性的態度,特別是在這裡提醒提摩太要注意對待那些年輕婦人,要有「純潔的心」,這是指不要有「邪惡」的念頭,也就是不要因為看到年輕的婦女,就想到姦淫的事,這是很危險的事,因此,用「純潔的心」對待年輕婦女,是一門很重要的功課。

第3節,從這節直到第16節,都是提到有關寡婦的問題。這節經文隱約可看到初代教會信徒當中,已經有不少寡婦在其中,原因很可能與初代教會中,大家以有物共享的生活方式相聚會,而這些寡婦很可能是來自貧窮的家庭。使徒保羅提到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尊敬真的在守寡的婦女」。「尊敬」這個詞,指的不僅是對寡婦要真心實意的敬愛她們,而且是要用很實際的行動幫助她們的生活需要。再者,「真在守寡」,和第6節提到的「專想享樂的寡婦」相對照;在這裡是指真正有規律生活的寡婦。

第4節,身為兒孫的,應該知道盡孝道。可以理解寡婦若是沒有子女,生活會陷入困境,因為不能繼承財產。但若是有子女,就可以將丈夫留下的產業繼承過來,這樣,即使是守寡也可減少生活上的困難。這裡提到身為寡婦的子孫,應該對自己守寡的祖母或母親盡孝道。這樣的教訓與十誡中的第五誡一樣,都是要對父母盡孝道(參考出埃及記二十:12),這是基督教信仰最基本的要求。

第5節,這裡提到「真在守寡的婦女無依無靠」,這表示這種寡婦是沒有子女可幫助,這時,教會應該設法給予協助。

第6至7節,這節所提到的「專想享樂的寡婦」,意思是表面上守寡,其實是過著淫蕩的生活。使徒保羅說對這種寡婦,要不客氣的教導她們,以免連帶使教會受到「指責」,對福音事工就會造成傷害。

第8節,教導信徒要照顧親戚中這些貧困且是真守寡的寡婦,或是已經年老無法工作的年長者。可以這樣了解:如果信徒連自己家裡的親人都不肯伸手幫助,卻要教會來代勞,這並不是好見證(參考約翰一書四:20—21)。

第9至10節,這裡提到教會要關心的對象,就是已經年滿「六十歲以上」,且是守寡之後,就不曾再出嫁過的。且有好的「聲譽」,這樣的寡婦要給予全力看顧。其實,在聖經時代,一個人要活到六十歲以上並不容易。而需要登記之因,是為了方便在關懷的事上,以免有遺漏的事情發生。再者,很可能是和當時教會選舉幹部有關係,這一點可以從第10節的「善於養育兒女」這句話看出來,她們不是要被人賙濟,而是要她們來幫助別人,因為她們過去就曾「扶難濟急」過別人。造名冊,也是一種分工管理的好方式,可以更清楚信徒的資料動態。在這裡提到列名造冊的資格。

第11至12節,這段經文是進一步在解釋為甚麼需要年滿六十歲才可以登錄在名冊中,原因就是希望真正守寡的婦女,受到尊敬,使她們在參與教會事工上,有美好的見證。但這段經文也讓我們看到二千年前時代的婚姻觀念。使徒保羅受過猶太經學教師訓練,自然地帶有濃厚的猶太社會思想的觀念,這種觀念與「約」的認識有密切關係。另一方面,我們可以了解古代的社會,女人外出工作的機會甚少,因此,窮寡婦若是想要靠能力生活,確實很困難。也因為這樣,經常有年輕寡婦會為了生存而淪落為妓女,或是會想盡辦法趕緊再嫁他人。這也是第11至12節所提到的背景,說這些年輕的寡婦想要再嫁之因,其實並不一定是因為性慾衝動,或是違背當時的誓約,而是當時的社會確實讓年輕的寡婦生存不易。

第13節,這裡所說的「浪費光陰」,指的就是懶惰,不做工之意。因為不做工,所以有許多空閒的時間,才會到處去串門子說別人家的閒話。

第14節,使徒保羅提出他對年輕寡婦再嫁的看法。其實,他並不反對年輕寡婦再嫁,至少這樣可以解決年輕寡婦在生活上遇到的問題。再者,因為若能生育子女,婦女就會忙於照顧養育子女,自然就沒有時間去串門子說閒話了。

第15節,這裡說到「有些寡婦改變初衷,跟隨撒但去了」,這裡所說的「跟隨撒但」,意思是指有些寡婦犯了第11與第13節所提起的事,甚至可能暗地裡與男人有偷情的行為,被人抓到把柄藉機污衊教會信仰團契的聖潔。

第16節,這節可以反應第4與第8節所說的,身為耶穌基督的信徒,應該知道盡孝道的重要,就像我們在前面已經討論過的,如果連自己的親人都不想給予幫助,就很難進一步見證信仰團契在耶穌基督的愛裡的意義。

第17節,從這節可以看出教會「領導的長老」所承擔工作的內容,包括了「講道和教導」。也從這裡可清楚看到這種長老是專職的,並不是兼差或是義務的。因為就是專職的,所以才需要教會照顧他生活上的需要。這裡使徒保羅所說的「酬報」,有一種看法認為這是指「物質上的報酬」之外,還包含了「尊敬」之意,因此,才說是為「加倍的酬報」。這樣的看法就和咱台灣長老教會對於傳道者領受的薪資稱之為「謝禮」相同,而不是說「薪資」或「薪水」,原因是認為這種傳福音的事工不同於一般工作。這是為了要讓信徒對專心且是認真在福音事工上的傳道者,給予最高的敬意。所謂「加倍」,這是含有希伯來語的風味,意思是指「豐富」、「足夠且有餘」。

第18節,「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這句子,是引用申命記第廿五章4節摩西法律的規定。使徒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也提起這方面的問題(參考哥林多前書九:3—18)。

第19節,「兩個或三個證人」,是引用申命記第十九章15節摩西法律的規定:「一個證人不足以定人的罪;至少要有兩個以上的證人才可定人的罪。」使徒保羅引用這個法律規定,主要是維持教會秩序之需要,他不希望教會這樣的信仰團體輕易引起糾紛。

第20節,這節是延續第19節,意思是以不實的罪狀指控傳道者的,應該被公開譴責,這樣就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和誤會,導致教會的秩序失去了依據。但另一方面,也是指如果有傳道者犯罪,就應該公開譴責,讓其他傳道者知所警惕。

第21節,使徒保羅在這裡會提起了「天使」。猶太人向來有個觀念,認為天使是替上帝執行命令的使者,像創世記第十九章的天使,奉上帝差遣到所多瑪城去執行毀滅的工作。又如路加福音第一章提到天使奉上帝差遣,去向撒迦利亞傳達施洗約翰即將出生的信息,以及告訴馬利亞將因聖靈而懷孕生下耶穌基督。天使在天上也是列位在上帝審判的旁邊,協助上帝執行審判的工作(參考帖撒羅尼迦後書一:7)。因此,使徒保羅在這裡用「天使」,主要意思就是指控告傳道者是一件很嚴肅的事,而傳道者犯罪也是一樣,在上帝國的信息看來,那是非常嚴重的,因為傳道者若犯罪,會比一般信徒犯罪使福音信息受到污衊的情況更嚴重。使徒保羅要提摩太小心,不要有任何「成見或偏私的心」。由於提摩太尚且年輕(參考四:12),有時會被人認為他年輕不懂事。

第22節,這是很重要的一節,使徒保羅要提摩太小心,不要「隨便給人行按手禮」。所謂「按手禮」,這是很嚴肅的一個動作。在猶太人傳統中,只有長輩對晚輩的按手,表示祝福,而這祝福是以上帝的名。如果隨便給人祝福,也等於違反十誡的第三誡所說的,濫用上帝的名一樣(參考出埃及記二十:7),很可能會陷入浮濫、不實的結果,這等於是在踐踏上帝的恩典一樣。

第23節,這句話好像和前後文都對不上來。為甚麼使徒保羅突然對提摩太提出這句話來?很難理解。有可能是因為提摩太身體狀況欠佳,使徒保羅的關心不僅在教會事工,也在他的生活需要。

第24至25節,這兩節是相對經文,犯罪與善行是相對的,但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無法隱藏。沒有可隱藏的事,這樣的勸世箴言在各地都有。台灣俗語:「鴨蛋卡密,也有縫。」中國俗語也這樣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都是同樣的意思。使徒保羅的這兩句話,其實就是在告訴提摩太,不要急著要替一個人行「按手禮」,因為若有人說某某人不好,除非所犯的過錯是相當明顯的,否則有些事確實是在現行時間內無法查證出來,但過一段時間,這些敗壞的行徑都會顯露出來。同樣的,也許有些人被稱讚說很好,可是卻看不到實際的善行,但經過一段時間,才會發現這個人真的做了許多不為人知的善事。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提摩太前書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