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和合本经文 | 注释 |
21:6 | 要归 神为圣,不可亵渎 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所以他们要成为圣。 | |
21:7 | 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因为祭司是归 神为圣。 | |
21:8 | 所以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你 神的食物;你要以他为圣,因为我―使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是圣的。 | |
21:10 |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服。 | |
21:11 | 不可挨近死尸,也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 | |
21:12 | 不可出圣所,也不可亵渎 神的圣所,因为 神膏油的冠冕在他头上。我是耶和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