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经文 | 注释 |
20:9 | 凡咒骂父母的,总要治死他;他咒骂了父母,他的罪(原文是血;本章同)要归到他身上。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20:10 | 「与邻舍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死。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20:11 | 与继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亲,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20:12 | 与儿妇同房的,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他们行了逆伦的事,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20:13 | 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20:14 | 人若娶妻,并娶其母,便是大恶,要把这三人用火焚烧,使你们中间免去大恶。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20:15 | 人若与兽淫合,总要治死他,也要杀那兽。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20:16 | 女人若与兽亲近,与它淫合,你要杀那女人和那兽,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20:17 | 「人若娶他的姊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20:18 | 妇人有月经,若与她同房,露了她的下体,就是露了妇人的血源,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从民中剪除。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20:19 |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体,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20:20 | 人若与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担当自己的罪,必无子女而死。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20:21 | 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