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鸿书 1章2节 到 1章2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二、审判者―耶和华   1:2-15 
      ◎此段说明先知宣判尼尼微的罪行,并非基于狭隘的民族爱国情操,而是基于上
        帝的属性。
    (一)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神。  1:2 
          ●「忌邪」:原文作「嫉妒」,是描写逼切强烈的渴望。又是用人的情感来
                      描写上帝某种属性的用法。其他经文可参考: 出 20:5  34:14  申 4:24 
                      ....。 此词不是指人恶意嫉妒别人长于自己
                      的地方,乃是指夫妻之间对另一方强烈的忠贞要求。若有一方
                      有不贞的表现,将导致另一方强烈的痛苦和反应及愤怒。
                      正如先生不愿太太红杏出墙,上帝也不愿人把其他东西当上帝
                      。这样的「嫉妒」并无不道德的成分,而且背后都是基于强烈
                      的爱和合法的盟誓,因此一般都出现于上帝和他的选民之间。
          ●「施报」:非指报复,乃指报应。
    (二)上帝是会愤怒,会报应的上帝。   1:2 
          ●「大有愤怒」:原文作「愤怒的主」。
重新查询 专卷研经 那鸿书系列
错误回报,请联系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