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5章20节 到 5章20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四、要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才能进天国  5:20-48 
    ◎本段举出六个例证来说明何谓「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每一段都是先引述犹太人
      在会堂中常听到文士对律法的解释,然后耶稣再说出他自己的意见。
    (一)前言:要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才能进天国  5:20 
          ●「义」:SG 1343,「公正」、「正义」、「公平」。
          ●「法利赛人」:SG 5330,字义是「分离者」,当代法利赛人的人数大约有六千
                          ,散布在整个巴勒斯坦。他们是会堂里的教师,人们心目中的宗
                          教楷模,自命是律法的护卫者,监管人们正确的遵行律法。他们
                          认为传统上对律法的解释和规条,具有实质上和圣经同等的权威。
          ◎「文士」是研究律法的专家,「法利赛人」则是公认虔诚遵守律法的人,耶稣要
            求信徒的义必须胜过这两种人,这对当时的听众是相当震撼的宣告。
          ◎学者们认为马太福音的「义」与保罗的「义」用法并不相同,比较有「行为性」
            的意思。不过看后文的六个例子,其实耶稣强调的义,是由内在动机正确出发的
            全人义行,而非仅追求外在行为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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