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26章57节 到 26章68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八、耶稣在大祭司前受审  26:57-68可 14:53-65  路 22:54,66-71  约 18:12-24 
    (一)耶稣被抓到大祭司的住宅中,彼得远远跟着耶稣,坐在院子。 26:57-58 
          ●「拿」耶稣的人:SG 2902,「逮捕」、「抓住」。
          ●「已经....聚会」:SG 4863,「聚集」,应该译为「已经聚集」。
          ●「远远地」:SG 575+SG 3113,「从遥远地」、「从一段距离之外」。
          ●「差役」:SG 5257,「仆人」、「助手」、「助理」。
          ●要看「这事到底怎样」:SG 3588+SG 5056,「结果」、「结局」。
          ◎彼得进入大祭司院子里的记载,可参阅 约 18:15,16 。
          ◎这个审讯破坏了许多公会的规定:不可夜间审讯,不可在大祭司的家中审讯等等。

    (二)祭司长和公会的成员来控告耶稣,但无法得到实据。 26:59-61 
          ●全「公会」:SG 4892,「最高议会」,是犹太人的最高法院,由祭司长、长老和文士
                        组成,总共有七十一名成员。在当时,可说是犹太人的最高自治机关。公
                        会的法定最低人数是二十三人。
          ●「寻找」:SG 2212,「寻求」、「找」,原文的时态是不完成式,表示他们是「不停
                      的寻找」。
          ●「假见证」:SG 5577,「不实的证言」。
          ●「控告」耶稣:SG 2596,「反对」、「敌对」。
          ●总「得不着实据」:SG 3756+SG 2147,「不能发现」。
          ◎形式上还是要「两三个人的口当见证」才能定罪,所以那些宗教领袖们还是要做做样子
            ,可惜可能因为时间太匆促,所以套招也没有套好。

    (三)耶稣在审问中都不言语,大祭司直接要耶稣发誓表白自己是否是基督,而耶稣则开口承认
          自己的身份。  26:62-64 
          ●「作见证告」你:SG 2649,「作见证告状」、「对某人作不利的证词」。
          ●「却不言语」:SG 4623,「保持缄默」、「不出声」、「不发一言」。
          ●叫你「起誓」:SG 1844,「使人发誓」,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你说的是」:SG 4771+SG 3004,「你说的」。
          ●「后来」你们要看见:SG 575+SG 737,「从现在起」、「以后」。
          ●「权能者」:SG 3588+SG 1411,「那能力者」,指「神」。
          ◎ 太 26:64 隐喻了 诗 110:1  但 7:13 ,不但正面承认自己的弥赛亚身份,也有警告在
            场公会成员的意思。

    (四)大祭司就撕开衣服,定耶稣亵渎神的死罪,于是众人侮辱、玩弄耶稣。 26:65-68 
          ●「他说了僭妄的话」:SG 987,动词,「出言不敬」、「亵渎」。
          ●再「用」见证人:SG 5532+SG 2192,「有....的需求」。
          ●「僭妄的话」:SG 988,名词,「出言不敬」、「亵渎」。
          ●你们「的意见」如何:SG 1380,「认为」、「以为」。
          ●「用拳头打」他:SG 2852,「用拳头打」、「折磨」。
          ●「你是先知」:SG 4395,「说预言」、「预告未来的事」。
          ◎此处击打侮辱耶稣的人,很可能就是公会的成员,大祭司与公会成员都做了一些过激的事
           情。
          ◎ 太 26:65 ,「撕开衣服」是犹太人在哀恸或悲愤时的一种表示,但大祭司连死了家人也
           不可撕开衣服 利 10:6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
           可撕裂衣裳。仅在听到僭妄的话时可算例外。耶稣被控「僭妄」,因为他自承有神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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