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耶稣被钉十字架( 15:21-32 )
○ 太 27:32-44 路 23:26-43 约 19:17-27
(一)古利奈人西门经过当地,被勉强替耶稣背十字架。 15:21
●「古利奈」:是当时非洲北部吕彼亚省的重要城邑。
◎通常犯人要自己背十字架的横梁到刑场,此木重大约十三到十八公斤,
耶稣可能因为受创太甚,以致无力全程背负十字架。
◎背十字架的「西门」的家人,后来成为很好的基督徒。可以参考
罗 16:13 。而 可 15:21 说明亚力山大与鲁孚应该是马可福音读者
熟悉的人。这个「西门」被称为是「古利奈人」,有人认为「西门」
这个名字显出他是犹太人。不过「西门」这个名字虽是犹太人常用的
名字(用来翻译旧约的「西缅」),但是这个名字在古希腊就出现过
,他的两个儿子「亚力山大」与「鲁孚」的名字也是犹太人与希腊人
都常用的,因此无法以名字为理由说他是犹太人。
(二)耶稣早上九点在各各他被钉十字架,兵丁拿没药调和的酒给耶稣,耶稣却
不喝。耶稣被钉上十字架之后,兵丁拈阄分他的衣服。 15:22-25
●「各各他」:亚兰文的音译字,意思就是「髑髅地」。
●「他却不受」:原文显示出「坚定的拒绝」的意思。
◎「没药调和的酒」:犹太人有个习俗(根据 箴 31:6 ),给那
些即将被处决的人喝掺入没药或苦胆的酒,使他们
对痛的反应比较不敏锐。
◎「钉十字架」:犯人的双手被钉在横梁上,双脚被捆或钉在直梁上。柱
上另有一块突出的木头,可以让犯人坐上,支撑部份身
体重量。只有奴隶与非罗马公民才能够被判处此刑罚。
◎「拈阄分衣服」:传统上,十字架的受刑人都是裸身被钉的,所以受刑
人的衣服就成为执刑人的所得。
(三)耶稣钉十字架的罪名是「犹太人的王」,又有两位强盗和耶稣同钉十字
架。 15:26-28
◎「强盗」:根据罗马的法律,「强盗」并非是死罪。而根据马可的用
字,这两个人的罪名很可能是「叛乱」,甚至很可能这两
人就是巴拉巴的手下。
◎「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说: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这句话学者大致上都
认为是后人加的。
(四)众人都讥笑辱骂耶稣,甚至与他同钉的强盗也讥笑他。 15: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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