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基书 3章6节 到 3章6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
五、上帝重申他的属性就是「不改变」(也就是保证公义的意思),所以 以色列人才不致灭亡。 3:6 ●「因」我:也可以翻译为「实在的」、「这是真实的」。 ●「雅各之子」:讽刺以色列人如他们祖先一样奸诈。这词在旧约其他 地方并没有出现过。这里的用法可能是为表达约的双 方身份中以色列那方。 ●本段圣经与 诗 89:34 用的「改变」在希伯来文为同一字,而且 诗 89:34 用到神不会「背弃」的字也和 玛 2:10 提到 以色列人背弃和神之约同字。 ◎圣经中提到神不改变之属性的经文有四处: 玛 3:6 诗 89:34 诗 102:27 来 1:12 。 ◎意思是上帝如果不是不改变(因此会守约),以色列人早就灭亡了。 上帝不改变的属性跟其「公义」有关(上帝的标准不改变),这也间 接回应了本段中以色列人的质疑:「上帝不公义」。 ◎神不改变并不是指东西不移动或不更动,而是表达神的信实与值得信 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