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2章10节 到 22章16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2.那些人算是祭司家里的人可以吃圣物  22:10-16 
            ●「外人」:SH 2114,「陌生人」,此处指「祭司家庭以外的
                        人」。
            ●「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原文是「生在他家的,他们
                                        也可以吃他的食物」。
            ◎「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指的是嫁非祭司的平常以色列人。
            ◎ 22:10-13 清楚说明「家庭」的范围,定义怎样的人算是「外
              人」。简单地说,所有权属于家长,或从属于家长之下的人,
              就算是「家人」,可以享用祭司家长可吃的部分圣物。
            ◎ 22:14 如果误食圣物,就要照 5:15-17 的规定,加上五分之
              一的赔偿。另外应该要献上一只公绵羊做为赎愆祭(虽然此处
              没说明)。
            ●「自取」:字义是「背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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