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拿答、亚比户犯罪被杀 10:1-20
1.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献凡火被上帝击杀 10:1-7
◎拿答、亚比户是亚伦的长子与次子 出 6:23 民 3:2 。这两人
也见过以色列神的显现 出 24:1,10 ,算是以色列人中具有特
殊地位的人。
●「拿答」:字义是「丰富的」、「慷慨的」。
●「亚比户」:字义是「他是(我)父亲」。
◎「各拿自己的香炉」: 民 16:17 可拉党叛变的记载中,可看
出似乎以色列中的尊贵人,有不少人都拥有香炉。
●「凡」火:SH 2114,「陌生的」、「外国的」。
◎「献凡火」实际的意义应该是没有按规定 6:12-13 16:12 ,
用了不是从铜坛取来的火。他们会这样做,可能是因为酒醉,
所以 10:9 颁布祭司进会幕不可喝酒的禁令。
◎拿答与亚比户到底犯了什么错,常见的看法如下:
a.香炉盛的火可能不是从燔祭坛上取来( 利 16:12 )。
b.只有大祭司才可以把香加在香炉中,而且只可以在赎罪
日做。拿答与亚比户僭越了大祭司的职责。
c.在早晚固定的时间以外烧香。
d.可能是喝醉了酒,因而疏忽圣职( 利 10:9 )。
e.把香放在有炭火的香炉中献上凡火,可能是异教崇拜的
传统方式。
f.所献的香可能不是照神的吩咐作成的香( 出 30:34-38 ),
所用香炉也可能不是已分别为圣专供会幕用的香炉。
◎圣经中没有明确说明拿答、亚比户到底那裏出错。各种说法也
只是猜测他们可能的仪式错误。不过 10:1 说他们「各拿自己
的香炉」,看起来他们就是不守上帝与摩西所定的规则,用傲
慢的方式来焚烧香进行敬拜。
●「烧灭」:原文是「吞吃」、「吞噬」。
● 10:2 的句型与 9:24 一致,只是烧掉的对象不一样。
●「要显为圣」:SH 6942,「被尊为圣」、「被分别为圣」。
●「乌薛」:字义是「是我的力量」。
●「米沙利」:字义是「有谁是像神那样的」。
●「以利撒反」:字义是「我的神已保护」。
◎ 10:4 摩西是叫亚伦的堂兄弟(是除了祭司以外,死者最近的
亲属)来处理尸体。
●「穿着袍子」:原文是「连同袍子」。
◎ 10:5 中的记录,让许多学者认为这是一种闪电式的击杀,所
以衣服并没有烧毁,只有人丧命。这两人是死在圣所前,还没
进入圣所。
●「以利亚撒」:字义是「上帝已帮助」。
●「以他玛」:字义是「棕榈岸」。
●所「发」的火:原文是「燃烧」、「焚烧」。
●「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 利 21:10 禁止大祭司
这样哀悼。不过此处禁止所有的祭司哀悼拿答、亚比户这两个
被上帝审判而死的祭司。
◎ 10:6-7 的命令是禁止祭司们举行或参加丧礼。但 10:6 后段
似乎是允许以色列人为死亡的祭司哀哭,或者说是为了上帝对
祭司的惩罚哀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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