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2章11节 到 2章21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六、安提阿的冲突  2:11-21 
    (一)事情的经过  2:11-14 
          1.彼得到了安提阿,有些事做的不好,保罗当面指正他。 2:11 
            ●「安提阿」:字义是「与之抗衡」。此处指的应该是「叙利亚的安提
                          阿」。
            ●「可责之处」:SG 2607,「谴责」、「判罪」,此字显示这个错误
                            彼得自己应该知道,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错误。
            ●「当面」:「面对面」。此两字没有「敌对」的意思,而是正大光明
                        的,当场指出。
            ●「抵挡」:SG 436,「对立」、「反对」、「抵抗」。有「因着我
                        的立场而反对他」的意思。
            ●「当面抵挡」:这个词是七十士译本的惯用语,指「成功抵挡一个敌
                            对的力量」。因此虽然此处没说明保罗指责彼得的结
                            果,不过很可能暗示保罗最后是获胜的一方。
            ◎这指责也显示保罗的使徒与人间的权威是毫无关系,他是完全独立
              的。并且这个事件也显出犹太主义如何压迫基督徒的自由与合一,保
              罗藉由公开指责彼得的让步,陈明犹太主义的错缪。

          2.奉行割礼的犹太人来以前,彼得与外邦人一同吃饭,后来却故意与外
            邦人隔开  2:122:12 有个「因为SG 1063」,和合本未翻出。
            ●「一同吃饭」:SG 4906,「与....一起吃」。应该是指一般的「吃
                            饭」,不一定是指「圣餐」。原文时态是「不完成式
                            」,表示是一个持续的行动,亦即彼得已经养成与外
                            邦人一起吃饭的习惯。
            ●「奉割礼的人」:SG 1537+SG 4061,「根源于割礼的」、「属割
                              礼的」。
            ◎由于字义上没有明确说明,「奉割礼的人」究竟是那一羣人造成学者
              们的争议,不过最可能的应该就是指「从雅各那里来的人」,这些人
              应该全部都是「受过割礼的犹太人」。
            ●「他就退去」:直译是「他就开始退去、避开」
            ●「退去」:SG 5288,「退回」、「撤回」。一个军队术语,用作「
                        撤退」或「进入堡垒」,而「不完成时态」显示彼得是感
                        到压力而逐渐撤退的。
            ●「隔开」:SG 873,「限制」、「分隔」。
            ●「与外邦人隔开」:直译为「并且他自己开始隔离」。
            ◎ 徒 11:2-3 记载彼得曾在该撒利亚与外邦人吃饭,被保守的门徒责
              难。
            ◎此处彼得需要与外邦人隔离的原因,可能是因为雅各那裏来的人表示
              :如果犹太人发现基督徒传道者破坏犹太教的律法,将会造成耶路撒
              冷的基督徒传福音给犹太人遭遇困难,甚至遭受犹太人的迫害,因此
              彼得只好违背自己的信念,与外邦人隔离装假给犹太人看。
            
          3.影响所及,其他犹太人与巴拿巴都一同装假。 2:13 
            ●「随伙」:SG 4879,「带走」、「领人误入歧途」。
            ●「装假」:SG 5272,原文是「扮演一个不是自己本身的角色」。
                        他们的行为好像一副面具,把他们真正的信念隐藏起来。
                        所以此字显示这些犹太人没有勇气按照他们真正的信念
                        而行。
                        
          4.保罗当面指责彼得行事不对。 2:14 
            ●他们行的「不正」:SG 3756+SG 3716,「没有走在正路上」,
                                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此处保罗是「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应该就是在聚会期间指责彼
              得,其实是非常不留情面的举动。但 林前 9:5-6 显示保罗与彼得
              、巴拿巴并没有因为这次的争议破坏感情。

    (二)保罗的陈词  2:14-21 
          1.彼得是犹太人,生活方式却像外邦人,怎么要勉强外邦人的生活方式
            犹太化呢?  2:14 
            ●「你既是犹太人....不随犹太人行事」:直译是「假如你是犹太人
              ,你的生活方式却像外邦人,而不像犹太人」。
            ●「勉强」:SG 315,「迫使」、「催逼」。
            ●「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强迫外邦人行事像犹太人,要他们生
                                      活犹太化」。
            ◎彼得不和外邦人一起吃饭,就是说明犹太人和外邦人不是「同一等
              人」,也就间接暗示外邦人需要「变成犹太人」才能与犹太基督徒
              平等交往,等于是间接强迫外邦人变成犹太人。
            
          2.称义不是靠行律法,而是靠信耶稣。  2:15-16 
            ◎以下这段话是保罗对彼得说的,还是保罗接续对彼得的指正而向加
              拉太人所做的讲论,并不确定。不过至少在观念上,也是保罗对着
              彼得而讲。
            ●「称义」:SG 1344,「被宣告为义」、「算为义」。
            ●「行律法」:SG 2041+SG 3551,「律法的行为(复数型态)」。
            ●「乃是因」:SG 1437+SG 3361+SG 1223,「除非藉着」、「除
                          非透过」。
            ●「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整句直译为「靠着
               遵行律法,人无法被宣告为义,除非是藉着信靠耶稣基督。」
            ◎保罗的意思是:我们既然是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知识也够丰
              富,知道人称义不是靠着律法,而是靠着信耶稣。很好,这样的知
              识很对,正符合犹太人高人一等的身份,而我们犹太人也懂得信耶
              稣得称义。如果是这样,那为何又要强迫外邦人行律法呢?
            ◎「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应该是引用
               诗 143:2 「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  
              
          3.如果我们称义后还是罪人,难道基督是罪的帮助者?  2:17 
            ●「仍旧是」:SG 2147,「被发现」、「被找到」。
            ●「叫人犯罪的」:直译是「罪的仆役SG 1249」或「服事SG 1249
                              罪的」。
            ●「断乎不是」:SG 3361+SG 1096,直译是「但愿这样的事不发
                            生」,表示对未来的事强烈的否定。
            ◎此处的意思是:如果称义以后,正常的基督徒行为被当成是犯罪,
              那不就表示基督是罪的仆役,呼召人出来犯罪的?因此绝对不能妥
              协认定违背犹太人传统跟外邦人吃饭是不对的,不然就是侮辱基督
              了。
            ◎事实上「律法的行为」包含「十诫」等各式各样我们理应遵守的诫
              命(当然也包含大部分人觉得不必遵守的各样饮食律法),保罗都
              说这些「好东西」也不能取代「对耶稣的信心」变成基督徒称义(
              得救)的理由,那历世历代教会意图要加上去的「好行为」、「传
              福音的工作」、「奉献」、「说方言」或者其他好东西,也都不应
              该逾越分际,抢夺基督替死的地位,否则也等于如此处所说:基督
              替我们死了,我们还是罪人,某个特定的因素超越神的替死,成为
              人得救的关键。
                            
          4.素来拆毁的,不能重新再建立,不然就说明自己是走离正路的人了。
             2:18 
            ●「素来所拆毁的」:指教条式的律法和靠律法得救的方式。
            ●「拆毁」:SG 2647,「毁坏」,是过去时态,已经发生过了。
            ●「建造」:SG 3618,「建立」、「重建」,是现在时态。
            
          5.向律法死,向神活。 2:19 
            ●「因」律法:SG 1063+SG 1223,「因为透过」、「因为藉着」。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through the Law I die to the Law.
                                          透过律法,保罗藉着基督向律法死。
            ●向律法「死了」:SG 599,「死亡」,此处可能指「与律法断绝
                              关系」,「与律法隔绝」。
                              
          6.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活着的不再是我,是基督在我里面活。 2:20 
            ●「同钉十字架」:原文的时态表示「过去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而
                              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现在」。 罗 6:6 也有
                              类似的思想。
            ◎ 2:19-20 的意思是基督徒接受耶稣的替死,以律法的角度而言,基
              督徒已经死了,脱离律法的管辖,今天活着的基督徒,是透过基督
              而活。
                              
          7.今日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己。 2:20 
            ●「舍」:SG 3860,「交付」、「让出」、「舍弃」。
            ●「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直译是「现在我在
              肉体活的,我活在上帝的儿子的信仰中」。

          8.今日保罗不废掉神的恩,因为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白白死
            了。  2:21 
            ●「废掉」:SG 114,「使之无效」。
            ●「徒然」死了:SG 1432,「徒劳无益的」。
            ◎所以保罗不能向律法主义让步,要高举上帝的恩典。因为义若是要靠
              着律法而得,基督就是白白死了。而且在「基督替死」之外加上任何
              得救要求的,就是一种「僭越」,自认为上帝之外的理由能够超越上
              帝已经完成的工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就是间接认为耶稣的替死
              救赎不够「整全」,得要某个人发明的某些行动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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