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斯拉与异族通婚的问题 9:1-15
(一)首领们来见以斯拉,陈明以色人与周遭的异族通婚,以斯拉闻讯撕裂衣
服、拔头发胡须,惊惧忧闷。 9:1-4
●「这事做完了」:其原文为「这些事」的复数,表示承接上文第八章
归回后的点交和献祭后发生的事情。
●「首领」:指国家的领导者们。
●「离绝」:原意是分开( 创 1:4,6,7,14,18 )。用在祭司和利未人
身上,意思就变成分别为圣( 民 8:14 16:9 申 10:8
代上 23:13 25:1 ),这个观念进一步衍生的意思是
圣俗、洁净与不洁净要分开来( 利 10:10 11:47 20:25
结 22:26 44:23 )。这里的离绝有道德跟宗教的含义。
●「迦南人....亚摩利人」:到了以斯拉时代,除了「亚扪人」、「摩
押人」、「埃及人」之外,其他民族都已
经不存在,记载这些民族只是表明神早已
禁止与这些民族通婚。这些国的人是以色
列人进入迦南地之前,该地的原居民。
●「圣洁的种类」:以色列虽然犯了罪,受到各种刑罚,却仍必存留
( 赛 6:13 ),恢复与神立约的和谐关系。
●「罪魁」:「第一」、「为首的」、「带头」。
●「拔了头发和胡须」:表示「哀伤」。
●「惊惧」:「震惊」、「震惊害怕」。
●「献晚祭」:大约在下午三点,也是规定要祷告认罪的时间。以斯拉
可能坐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这些事情是以斯拉回到耶路撒冷(五月)四个月以后(九月)。先知玛拉
基也指责这个罪 玛 2:10-16 。
◎这些事情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显然这些首领以前是容忍或容许这样
的事情发生的。看来是以斯拉的教导开始发生作用,使得这些首领把
这些以斯拉不知道的罪行告诉以斯拉。
◎以斯拉的反应跟尼希米( 尼 13:25 )不同,以斯拉比较是责备自己、
降卑自己、代求,而尼希米则是处罚犯罪的人。
◎这里只指责跟迦南地原居民通婚的事,并非指责所有跟外邦人通婚的
事。这是因为律法明明反对以色列人跟迦南地原居民通婚,而且他们
认为以色列人就是因为跟迦南人通婚,造成信仰的混乱,导致国家灭
亡。因此并非所有跟外国人通婚的事情都是不被许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