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罗陈明自己是凭良心做事,却被大祭司命人掌嘴。保罗抗议这样违背
律法的私刑。 23:1-5
●「弟兄们」:表明自己也是犹太人,并且表明自己不是犯人,而是与
公会众人平起平坐的。
●「良心」:本意是「共同拥有的知识」,后来引申为「良心」、「良
知」的意思。
●「大祭司亚拿尼亚」:西元四十七年到西元五十九年间当大祭司。这
人在西元五十二年到罗马去为自己辩护,因为
撒马利亚人控告他。西元六十六年左右被犹太
人国族激进派所杀。
●「打他的嘴」:这对犹太人来说是一种「侮辱」的举动。
●「粉饰」:「粉刷」。
●「粉饰的墙」:当时的墙壁,面对街道的一面都是刷白的,以做为美
观之用,但是其他的部份就不白了。保罗说这话的意
思是指责对方「虚有其表、假冒伪善」。
●「神要打你」:西元六十六年亚拿尼亚被刺杀,实现了这个咒诅。
●「坐堂」:「坐着」、「坐下」。
●「违背律法」:新约中只出现这一次,意思是「触犯法律」、「违法
」,是相当强烈的字眼。
●「不晓得他是大祭司」:这应该是一种讽刺,意思是会做这样事情的
人,不可能是大祭司。保罗当然知道公会中
谁担任主席。
●「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引自七十士译本 出 2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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