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后书 3章4节 到 3章6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三、保罗陈述自己是凭着神的指派,承担新约职事  3:4-6 
      ◎保罗在此回答了 2:16 的问题(这事谁能担当的起呢?),他表示之所以能承担,是因保
        罗的「新约职事」是神所指派,所以他这样的事奉非常有把握。
      ●「因」基督:SG 1223,也可以翻译成「透过」、「藉着」。
      ●「信心」:SG 4006,「自信」、「把握」。此字在整本新约用过六次, 林后 1:15  译
                  作「深信」, 林后 3:4  (本处) 译作「信心」, 林后 8:22  也译作「深信
                  」, 林后 10:2  译作「勇敢」, 弗 3:12  译作「笃信不疑」,  腓 3:4  
                  译作「靠(肉体)」。
      ●凭自己能「承担」:SG 2425 「足够的」、「配得的」 (形容词)+ SG 3049 「考量」
                          、「记帐」、「计算」。
      ●我们所能「承担的」:SG 2426,「适合程度」,「能力」,「资格」,圣经中仅出现于
                            此。
      ●「承当」这新约的执事:SG 2427,「使充足」、「使适合」,圣经中仅出现于
                               林后 3:6  西 1:12 。
      ●「新约」:SG 2537+SG 1242,「新的约」,此处指的应该是 耶 31:1-35 的新约。
      ●新约的「执事」:SG 1249,「仆役」、「随从」,「新约的执事」意义是「为新约效劳
                        的人」、「新约的仆役」。
      ●「字句」:SG 1121,「字」、「着作」,此处不是指「用词」或「字面的意思」。 3:7 
                  说明「字句」是指摩西律法的十诫。因此「字句」可以解释成「律法的话」。
      ●字句「是叫人死」:SG 615,「杀死」。
      ◎「字句是叫人死」:此处不是指理解圣经的方法,而是「律法是叫人死」的意思,如
                           罗 7:7-9  加 3:10-11 所表达的意义,律法公布神的标准,但是人的
                          罪性让他没办法达成上帝的标准,甚至更加倍离开上帝的标准,因此看
                          起来就像律法让人死亡。
      ●「精意」:SG 4151,「灵」,也就是「圣灵」的意思。此字与 3:3 提到「永生神的灵」
                  的「灵」用同一个原文字。
      ●精意「是叫人活」:SG 2227,「使活着」、「赐生命」。
      ◎ 3:6 是「新约靠恩典与圣灵得救」与「旧约靠成文的律法宣告死亡」之对比。
      ◎如果来扰乱哥林多教会的人是由耶路撒冷来的,大概会持犹太主义,把基督信仰与犹太教混
        合在一起,以旧约的律法为信仰的依归。因此保罗在此花篇幅来描写新旧约的仆役,应该也
        有反击犹太主义的意思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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