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约阿施的改革 21:2-26:23
一、上帝不喜悦的三个统治者 21:2-23:21
(一)约兰王用强暴的手段统治 21:2-20
○ 王下 8:16-24
1.约兰王杀死自己的兄弟,又行上帝眼中看为恶的事,但上帝
因为大卫的缘故,忍耐没有灭绝约兰。 21:2-7
●「亚撒利雅」:字义是「耶和华已帮助」。
●「耶歇」:字义是「上帝活着」。
●「撒迦利雅」:字义是「耶和华记念」。
●「亚撒列夫」:原文与「亚撒利雅」同,但拼音有差异。
可能是抄写失误导致此名称出现两次。不
过七十士译本说约兰有六个兄弟,因此也
可能就是两个几乎同名的人。
●「米迦勒」:字义是「有谁像神」。
●「示法提雅」:字义是「耶和华已审判」。
●「犹大王」:原文是「以色列王」。可能在历代志作者的
心目中,犹大国才是「真以色列」。
◎有不少学者认为此处的名单可能不是约沙法全部的儿子,
而是不同妻妾的长子,也因此名单上会有两个几乎一样名
字的儿子出现(同一个妻子的儿子应该不会取很接近的名
字)。
◎事实上约兰单独执政前,应该已经与其父亲共同执政五年
左右。 21:3 这样的处理方法,是附近国家普遍的策略。
代下 11:23 记载罗波安就是这样处理的,当代亚述也是
这样安排继任者与其兄弟。不过约兰的兄弟据有堡垒城,
就有较大的影响力,可能因此导致杀身之祸。
●「奋勇自强」:SH 2388,「使出力量」、「用力量」、
「奋勇自强」。
◎由 21:13 可以看出可能是约兰的弟弟们反对他不敬拜上
帝的政策,导致约兰动了杀机。
●「亚哈的女儿」:亚她利雅,应该不是耶洗别的女儿
王下 8:26 代下 18:1 。不过对约兰的
负面影响与耶洗别相似。
◎约兰娶亚哈的女儿,应该是约沙法决定的。当时这种政治婚
姻相当普遍,不过约沙法这种安排,让大卫王朝差点灭绝。
●「不肯」:「不愿意」。
●「灯光」:原文「灯」是单数型态。意义应该是「统治权」、
「帝统」、「国度」。
◎与「亚哈家一样」,意思就是引进巴力信仰,将巴力与耶和华
同时当成是国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