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 9章19节 到 9章23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四)保罗为福音放弃他应有的自由  9:19-23 
          1.保罗为了得到更多的人,放弃他应有的自由与权利。  9:19 
            ●「我甘心」:SG 1683,「我自己」。
            ●「作了....的仆人」:SG 1402,「使成为奴仆」、「奴役」。
            ●要多「得」人:SG 2770,「赚得」、「赢得」。
            
          2.为了福音的缘故,保罗认同传福音的对象。 9:20-22 
            ●「作」犹太人:SG 1096+SG 5613,「成为如同」。
            ●「就作」没有律法的:SG 5613,「如同」。
            ●「没有律法的」:SG 459,「律法之外」、「没有律法的」。
            ●「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SG 235+SG 1772+SG 5547,可译为「是在基督的律法之
                                            下」。不管意义为何,基督徒得救后不是没有任何行为规范
                                            ,我们仍然是要活出上帝明文标准所定规的生活。
            ●「就作」软弱的人:SG 1096,「成为」,没有「如同」,似乎保罗更完全认同软弱的人。             
            ●「无论如何」:SG 3843+SG 5100,「用所有的方法」。

          3.总结:保罗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其他人分享福音的好处。 9:23 
            ●「同得」:SG 4791,「参与者」、「伙伴」。
            ●「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SG 2443+SG 4791+SG 846+SG 1096,直译是「为了要我
                                            成为它(指「福音」)的参与者」,意思可能是「同得应许」
                                            、「同得好处」或者是「参与在福音事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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