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 7章1节 到 7章7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肆、论婚姻问题  7:1-407 开始,保罗一一回答哥林多教会在给保罗的信上所提的问题。因此要正确了解保罗真正的想法,应该要
    思想哥林多教会所问的问题是什么。而因为保罗显然是为要解决当地教会的问题,所以可能有许多的教导是
    因地制宜性质的,例如: 7:2 ,如果比照其他书信的教训,比较容易分辨出哪一段是因地制宜的性质。
  一、一般性的原则:用婚姻中的性生活解决淫乱问题  7:1-7 
    (一)哥林多教会认为「不要有性关系」是一件好事,保罗教导用婚姻中的性关系来避免淫乱。 7:1-2 
          ●「论到」:SG 4012,「有关」、「关于」,此字常常用来表示要开始讨论一个新主题。
          ●「我说男不近女倒好」:原文没有「我说」,「男不近女倒好」较可能是哥林多教会的看法。
          ●「近」:SG 680,「碰」、「摸」,是「性行为」的委婉说法。
          ●「好」:SG 2570,「值得赞许」、「好的」、「优良的」。
          ● 7:2 一开始的「但」:SG 1161,「但是」、「然而」,表示相反的观点。
          ●「要免淫乱」:SG 4202,「奸淫」,此处可能跟当地的环境和人自己的软弱有关。而不是保罗把
                          婚姻的主要目的当成是「防止淫乱」。
          ●各「有」:SG 2192,「拥有」、「得到」,而且是命令语气。 5:1 「收了」他的继母,也是用
                      同一个字,因此应该是「性关系」的委婉说法。 7:2 实质上反对了 7:1 的意见。
          ◎「妻子」、「丈夫」:都是单数,显示保罗认为一夫一妻是合宜的,当时有许多犹太拉比鼓吹一夫
                                多妻制。
          ◎这一段中「男不近女倒好」应该是哥林多人信上的话,因此整段意义变成「你们中间有人说:『男
            人不与女人发生性关系』是好的很的事情」。保罗在此就是要解决当时哥林多教会中有人以为「要
            做一个属灵的基督徒必须抛弃一切肉身的欲望,因此不应该有性行为」所引发的问题。 7:1-7 中
            保罗显然反对这种看法,反倒要求要用正常的婚姻中性生活来解决淫乱问题。当然他也不是要求所
            有人都必须进入婚姻关系 7:7 。

    (二)夫妻不应该随便分房,而应该合理的彼此对待,除非为了专心祷告,且需对方同意才能分房。
           7:3-6 
          ●「合宜之分」:SG 3782,「义务」、「责任」,圣经中出现于 太 18:32  罗 13:7  林前 7:3 。
          ●「有权柄主张」:SG 1850,「对某物拥有主权」、「拥有势力或权柄」,圣经出现于
                             路 22:25  林前 6:12  林前 7:4 。
          ●「彼此亏负」:SG 650+SG 240,「互相剥夺」、「剥夺彼此的好处」。
          ●「两相情愿」:SG 1537+SG 4859,「互相同意」、「互相协议」,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暂时」:SG 2540,「一小段时间」。即使互相同意也不可过长,当时的拉比允许夫妻分房一到
                      两星期。
          ●「专心」:SG 4980,「花时间于」、「投入于」、「闲置」。圣经中出现于 太 12:44  林前7:5 
                      。
          ●撒但「引诱」你们:SG 3985,「试探」、「诱惑」。原文时态是现在式,表达「免得撒但继续不
                              断试探你们」。
          ●「情不自禁」:SG 192,「没有自我控制」、「缺少自我控制」。圣经中出现于
                           太 23:25  林前 7:5 。
          ◎ 7:3-4 保罗持当代少有的男女平等立场,认为男女的性生活主权在对方,而不是男性。而双方都
            要把性生活当成是自己的义务、应当偿还对方的债务。 7:5 对于禁欲主义者更是当头棒喝,没有
            对方的同意,任意停止性生活就是「剥夺对方的应得权益」。
          ●「准」:SG 4774,「容许」、「让步」,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不是「命」:SG 2003,「命令」、「指令」。
          ●「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直译是「而我说这个是让步,不是命令」。
          ◎保罗认为夫妻之间应该维持合理的性关系。 7:6 中保罗容许的,是 7:5 的「为了专心祷告暂时分
            房」,因为「不可彼此亏负」是命令语气,当然是命令读者的。亦即,婚姻之后的性关系是一定要
            保持不可彼此亏负的,但是「暂时的分房」则是非必要的。
          
    (三)保罗希望大家与他一样没有性欲的需要,但每个人的情况不同。  7:7 
          ●「愿意」:SG 2309,「喜欢」、「意欲」。
          ●「恩赐」:SG 5486,「神所赋予的恩惠」、「神所赐的恩典」。
          ◎参考上下文,保罗此处讲的是「性欲的需要」,所以保罗希望大家如果能克制住自己的性欲最好,
            但他不认为这是通则,能够克制的是「神的恩赐」,因此有人难以克制,也不要苛责他们,反而要
            认为这是「一般状况」。而且按照 7:7 的意见,「没有性欲的需要」是一种恩赐,在婚姻中有正
            常的性生活,也算是「另一种恩赐」了。
          ◎保罗当时没有婚姻,参考 林前 9:5 ,不过在 徒 26:10 中保罗提到自己「出名定案」,因此保
            罗当时可能是公会议员之一,如果是这样的话,保罗一定结了婚才可以担任这个职分。因此如果
            是这样的话,保罗可能结过婚而太太去世了。但实际的情形没有人可以确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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