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19章1节 到 19章16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约翰福音书ê作者kah路加福音书ê作者lóng真清楚讲出彼拉多真想tháu放耶稣,并且bat三pái当众宣告伊查bē出耶稣「有甚么罪名」;to̍h是第十八章38节、第十九章4节、6节等等。

A. 约翰福音书kah头前三本福音书无仝ê所在,乃是作者特别强调彼拉多想tháu放耶稣,所以伊先命hō͘伊ê兵丁鞭phah耶稣,希望用chit种方式换来tháu放耶稣ê可能性。M̄-koh 是,伊ê努力显然无成功。因为宗教众领袖真有计画地利用群众ê声音,结果是群众ê声音盖过公义ê审判(请参考路加福音廿三:23)。

B. 第2节chia讲为耶稣穿上「紫色ê外袍」,比较正确ê应该是罗马兵丁ê军袍――深红色ê棉袍(请参考马太福音廿七:28)chiah-tio̍h。因为「紫色ê外袍」这tī当时 是相当贵重ê衣物,如果已经为耶稣戴上了用刺phè编织ê「冠冕」,头ê边额必定会流血,若是血滴落tī「紫色ê外袍」上,ná损失thang就大à。何况chit种「紫色ê外袍」恐惊在场ê人mā无可能有,即使包括彼拉多在内是m̄是有能力á是资格穿「紫色ê外袍」,lóng iáu有问题。

C. 约翰福音书ê作者认为彼拉多希望用鞭phah ê方式,ē-tàng消除á是减低群众对耶稣ê恨意。所以当伊命令鞭phah耶稣后,koh带耶稣出来hō͘群众看,希望群众看tio̍h被鞭phah得遍体鳞伤ê耶稣,会改变本来喊叫处死ê态度。

D. 鞭phah,这mā是真残酷ê一种刑罚。Chit种鞭子是用兽皮制成,包兽骨á是铅丸,phah tī人ê身上,差不多是皮肉绽裂,有ê人甚至会因此残废,koh khah严重ê是当场死去。犹太人规定siōng chē只有ē-tàng phah三十九下(请参考哥林多后书十一:24)。M̄-koh罗马人并无chit种限制。

E. 第7节值得注意。Chit节说明in带耶稣来chhōe彼拉多,是因为in无处人死刑ê权(十八:31)。M̄-koh,in却无明确ê证据够额判耶稣死刑,因为耶稣m̄是 现行犯(比如讲污秽了圣殿ê神圣,á是污蔑了摩西律法ê尊严)。所以in移送耶稣来彼拉多ê所在时,控告ê罪状是相当政治性ê――煽动人民向罗马皇帝纳税 (请参考路加福音廿三:2、5)。chit-má,in担忧彼拉多因为tī政治上ê理由不足,beh tháu放耶稣,koh开始讲耶稣冒犯了宗教上ê理由――亵渎上帝。这mā是in原 本决定kā耶稣害死ê原因(请参考马太福音廿六:65)。根据利未记第廿四章16节,chit种罪一定tio̍h用石头phah死。

F. 第12节kah第15节,lóng thang看出犹太人宗教领袖为tio̍h beh除掉耶稣,已经会失去in本来ê信仰kah政治态度,tī信仰上,in坚持只有上帝chiah是in ê王(请参考士师记八:23,撒母耳记上八:7、十二:12)。Tī政治上,in一直teh走chhōe独立运动,反对罗马ê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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