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3章1节 到 3章8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7.第三章:
	这章是继续第二章讨论的问题:犹太人和外邦人有甚么不同?在第二章17至29节这后半段,使徒保罗已经很清楚提到犹太人的问题,不但是观念尚有待厘清,且在信仰的认知上也有很多不正确的想法。例如他们将割礼看得非常重要,认为那是与上帝之间不可切割的记号,这是正确的。但真正的割礼,并不是止于肉体上的,而应该是在心灵上的(参考耶利米书四:4、九:25—26)。因为「约」的记号,不应仅以肉体上的割礼为记号,而应该将之写在「心版上」,且要对上帝忠实,才是真实的约(参考耶利米书三十一:33)。使徒保罗也强调:一个真实的犹太人,或是上帝的选民,应该会落实上帝的教导,而不是只会教导别人,自己却对所禁止的行为一犯再犯。

在使徒保罗看来,若是提到上帝的救恩,不论是犹太人或是非犹太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一样的,没有差异,因为所有的人都是罪人,这一点是非常基本的论点。既然都是罪人,面对上帝「公义」的审判,就没有任何人可以例外。因为上帝是公义的,而公义的上帝,面对犯罪的人,不会因为他是属于特定族群,就将应处的刑责减轻。使徒保罗否定了这种观念,而这点却是犹太人长久以来所确信的。他们认为亚伯拉罕已经为他们买下了这份「保单」――割礼,但使徒保罗否定了这项看法。

在使徒保罗的观念中,割礼当然具有特别的意义。它至少表达了两个基本认识:一是上帝的应许——上帝是以色列人的上帝;以色列人民是上帝的子民。而这应许就是透过割礼显明了以色列人民跟上帝之间有「约」的关系。二是法律的要求。这法律是上帝亲自颁布的。但这法律是依据第一项的「约」而来。因此,没有遵行法律的规范、教导,等于没有依照「约」过生活一样,也就是破坏了与上帝之间的「约」的关系。

使徒保罗并不是在讽刺犹太人,更不是鄙视犹太人在信仰上的执着,相反的,他非常肯定犹太人与上帝之间有特殊关系,但他更热切盼望,真实的犹太人,不会老是在肉体上是否接受割礼而争论不休,而是在言行举止上,真正活出上帝选民的样式。

8.第三章1至8节:
使徒保罗进一步用「对话」的方式来说明他的看法,也就是假设有人提出问题他来回答。内容主要在说明一点:若是犹太人不能因为割礼而与他外族有所差别,那么,身为犹太人又有甚么特别的地方?而上帝拣选犹太人的用意何在?使徒保罗很清楚的在这段经文中回答这些问题,他是用肯定的语句说「有」意义,且是「当然有」。

罗马教会里一定有许多犹太基督徒,他们对使徒保罗的「因信耶稣而得永恒的生命」的观点很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这样的说法无疑是将摩西的法律给废了。甚至有人也认为按照使徒保罗的说法,那会使人更容易犯罪,因为人会利用使徒保罗的「上帝在耶稣里白白的恩典」,强化犯罪的动机,为的是要使耶稣的救恩凸显出来。因此,在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提出了他的答辩。

第1至4节,使徒保罗非常肯定说犹太人必定有特别的价值是胜过外邦人的,他提到一个很重要的基础:上帝把他拯救的信息交托给犹太人,这就是他在第一章16节所说的,先是犹太人,而后外邦人,其意在此。这里使徒保罗强调无论犹太人如何背弃上帝,上帝一样「信实」,这词表示上帝永远守住他和犹太人祖先之间所立的约。因为上帝是真实的,他不会因为犹太人背信,他就不再理会他们,上帝不会这样,而是会一再想办法要将这些背信的人导正过来。

第5至6节,公义的上帝,他的审判绝对有根据,且是不偏左也不偏右,他是鉴察人内心的上帝。为了要强调上帝的公义,使徒保罗对那些误传上帝信实的爱的说法,一再用「当然不」、「当然不是」等这样的用词,在罗马书出现很多次(参考罗马书三:6、31、六:2、15、七:7、13、九:14、十一:1、11)。

第7至8节,使徒保罗提出一个真实的问题是:犹太人岂不是一再犯罪吗?即使他们已经受过割礼了,也是一样继续犯罪,可是上帝并不因此就停止他的慈爱。上帝的爱,并不因为人的因素有增减,他的爱是永远的、不改变的。因此,当一个人明白上帝的爱之后,这个人只会感到羞愧与不配,而不会再想要持续犯罪,是要使上帝的爱显得更多。使徒保罗说,如果人存有这种「继续犯罪,显扬上帝的爱」的想法,这样的人是绝对不能得到宽恕的。这是因为有人反对使徒保罗,就藉机说使徒保罗说过人犯罪再得赦免,可以彰显上帝的爱更多,使徒保罗说故意曲解他讲这样的话的人,一定会被上帝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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