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3章9节 到 3章20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9.第三章9至20节:
这段经文很清楚说明使徒保罗所强调的一点:没有一个人是好人,大家在上帝的面前都一样是有罪的人。

第9节,可对照第1至2节来看。使徒保罗从人的罪来看犹太人时,他强调每个人站在上帝审判的面前,是都一样的,没有任何差别。

第10至12节,这段诗歌是引用诗篇第十四篇1至3节,在这短短的三节经文中,连续出现四次「没有XXX」,像「没有义人」、「没有明智的人」、「没有寻求上帝的人」、「没有行善的人」等,这些用词都在表明人的罪,是逃避不了上帝的审判的。

第13节,这节是引用自诗篇第五章9节,这说明了人心中的罪恶。虽然人知道法律上禁止的事,却还是照样去做不该做的事,为要图利自己,也会故意去陷害别人。

第14节,这节是引用自诗篇第十篇7节。

第15至17节,引用以赛亚书第五十九章7至8节。这段经文是先知以赛亚传出上帝谴责以色列人的话语。他们在聚会的时候,向上帝祈祷祈求上帝的拯救,好像很敬虔的样子,其实,他们手上流着许多无辜的人的血。在这前提之下,上帝怎能听得下他们祈祷的声音?没错,他们依照法律规定参与聚会、祈祷,但这都跟他们所做出来的事相违背。他们滥杀无辜者的生命,就是做了法律所禁止的事。第17节的「平安」,意思是指没有战争,或是战争已经结束。人的生命不再受到威胁。先知以赛亚的话是指他们的行为「不公正」、造「邪僻的路」、走的路「没有安全」,这些都会威胁到生命的安全。

第18节,可参考诗篇第三十六篇1节。使徒保罗的看法,人真正的罪就是从「不晓得敬畏上帝」开始。这种人的态度是「不怕上帝」,表明的是「没有上帝」,甚至更严重的是自己扮演起上帝的角色,自以为是上帝。

第19节,这节是将前面的诗歌、经文作了一个总和,就是引用诗篇第一四三篇2节b句所说的:在上帝面前,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说自己是无辜的。

第20节,这是引用诗篇第一四三篇2节的诗歌:「求你不要审判我——你的仆人,因为在你面前没有无辜的人。」使徒保罗在这里引用这句诗篇的语意。「被上帝宣布」,意思等于上帝审判之后的宣告一样。当上帝宣告一个人是「义人」时,就是等于宣告这个人没有罪一样。但人若想要倚靠法律来赢得上帝这样的宣告,是愚蠢的想法。即使上帝有这样的宣告,也不是因为这个人完成了法律的规定,而是因为上帝的恩典。

使徒保罗在这段经文中强调:法律使人更知道自己犯了罪。在第七章7节,使徒保罗再次重复一次这句话的意思。

10.从第三章21节到第五章21节:
这段经文使徒保罗诠释「与上帝和好」的意思。基本上,圣经的教导是:人因为犯罪,导致与上帝的关系破坏了。如今,上帝使人有机会得以藉着耶稣而与上帝有和好的契机。使徒保罗终其一生就是要让大家知道,回到耶稣里,就等于回到上帝的恩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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