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 17章1节 到 17章18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9.第十七章:
    第十七至十八章都是在描述有关巴比伦帝国沦陷的情景。其实这里说是巴比伦帝国,真正的意思是指罗马帝国。可以这样了解:整本启示录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安抚那些正在受难中的基督徒,或是已经因为福音的缘故而遭遇到残酷迫害的基督徒家庭,要让他们知道上帝必定会审判那些迫害者,且审判的时间随即就会来临。作者的主要用意在于鼓励这些受难者、安慰他们,让他们知道上帝一定会伸手救助他们,替他们伸冤。

    在启示录中共有七次提到巴比伦帝国的灭亡:第十四章8节、第十六章17至21节、第十七章5节、第十八章2节、10节、21节、24节等。虽说巴比伦帝国是象徵着罗马帝国之意,但也有另一个意义,就是撒但、淫乱的记号。作者同时也用天上的耶路撒冷来比喻上帝子民的团契,因为耶路撒冷就像是属于上帝国度的城市一样。

    第1节,「大淫妇」,圣经作者喜欢用这种形容词来描述一个犯罪深重的城市、国家(参考以赛亚书廿三:15b—16)。这个「大淫妇」指的是一个城市,且又是「建造在河流边的大城」,这是指巴比伦帝国,因为巴比伦城就是建造在幼发拉底河边。用淫乱来比喻犯罪,意思是指对上帝不忠实(参考耶利米书三:9—10,以西结书十六:30—34),特别是指自以为是神明或是代表着神明的这种心态(参考以赛亚书十四:12—15),最受圣经作者所厌恶。因此,在这里指出七位天使中的「有一个」告诉作者约翰,说上帝要惩罚这位「大淫妇」,也就是要惩罚这个罪恶甚重的城市—巴比伦,意思就是要惩罚罗马帝国。但真正的惩罚到第十八章才出现。

    第2节,真正的问题是在这带头者之背后或是身边会有一大群拥护者,大家共同参与了淫乱的事。这种共同犯罪的行为,作者在这里用「地上诸王」和「世上的人」这词来表示许多共犯。而所谓「行过淫」、「淫乱的酒」,意思是指这些依附在罗马帝国领导下的附庸国家,将罗马帝国看成是「神明」一般在敬拜,这些国家的人民也跟着统治者的号令起舞。

    第3节,「受圣灵支配」,可参考第一章10节。

    这里作者约翰说他被圣灵带到「荒野」之处。「荒野」,也在表明是人和上帝最亲近的地方(参考何西阿书二:14)。「朱红色的兽」,这个兽和第十一章3节所描述的红色大戾龙的长相相同,都是有「七个头和十个角」。这只兽身上是「遍体写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对上帝极尽的侮辱。「七」和「十」都含有「多」的意思,可以表示「多」到无法可数那样多。作者用「遍体写满了亵渎的名号」这样的语句,表示着罗马帝国时代,崇拜偶像神明的风气相当兴盛。

    第4节,这节很详细地描述着这个「大淫妇」的穿着,除了有「朱红和紫色的衣服」,还配戴着「金饰、宝石,和珍珠」,这都在显明这是一个富有的女人,也同时表示她藉由淫乱累积了许多财富。这个隐喻正好说明了在罗马帝国富裕景况下的社会相当淫乱。这女人手中拿着「金杯」,而杯中却是「盛满了她淫乱可憎的秽物」,这说明了「金杯」看起来很耀眼,但却是装满了使人离弃上帝教训的「秽物」。

    第5节,这节说出了罗马帝国在崇拜偶像神明上非常严重,再加上因为经济富裕所带来的淫乱、荒诞行为甚多。所谓「可憎之物的母」,这句话表示这种淫乱的行为不但会影响到更多人,而且还会持续流传到下一代。

    第6节,「血」,在圣经中代表着生命之意(参考利未记十七:11)。从这节可更清楚罗马帝国对迫害基督徒采取的手段有多么严厉,因为基督徒被杀之多,其所流的血多到几乎可以当作「酒」一般让人喝到「醉」,这表示因迫害而遭遇到杀死的人数极多。这里作者约翰用「大大惊奇」,描述他在异象中看到那种凄惨的景象,与他原先所期盼看到情景差异甚大。

    第7节,天使要掀开这「大淫妇」女人和她所骑的这只怪兽的秘密。这里说这个女人是骑在怪兽上面,而这怪兽就是指着罗马帝国说的。因此,说到女人骑在怪兽身上,这都是与罗马帝国有关,或许是指着罗马帝国的皇帝。

    第8节,这只兽自己有修复伤痕的能力,表示这只怪兽的能力很强,也因为有这种奇特的能力,就自以为是神,不但显现出很骄傲的心,更让大家看了都惊奇地以为它就是神而崇拜它。但它「曾经活过、现在不再活着」,这表示不是永恒,和第一章4节、8节、第四章8节、第十一章17节等所描述的「昔在、今在、将来永在」的上帝成强烈的对比。

    这里说只有名字「没有被登记在生命册上的」人,才会惊奇这只怪兽的再次出现。但在生命册上有名字的人,他们并不会惊奇,因为他们都清楚知道为福音受苦难乃是「正常」的事,不足惊奇。

    第9至11节,由于启示文学最典型的表现方式,就是用「隐喻」的方式来描述作者时代的社会现象,或是想要传递的信息,因此,需要有「智慧」的人才能明白这些数字所代表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里提到「七个头」,指的是这女人所坐的「七座山」,是代表着七个皇帝。「五个已经倒了」,这是指罗马帝国已经去世的五位皇帝,分别是(1)奥古斯都、(2)提庇留、(3)加里古拉、(4)革老丢、(5)尼禄等五位,而那位尚且还在的很可能就是指在尼禄之后,将混乱的局势稳定下来的(6)威斯巴先(Vespasian,68~79)。而紧接着威斯巴先之后的,乃是(7)提多(Titus,79~81),他在位期间很短,只有短短两年多而已。而第(8)个就是多米田皇帝,他是启示录作者时代的罗马统治者,因此,第11节说他「正在走向灭亡」,这一点才是作者约翰所要强调的,他要让受苦中的基督徒得到安慰,知道所有的苦难都将在很短的时间内过去,只要忍耐到底,必定获得拯救和天上的冠冕,这才是作者真正希望传递的信息。

    第8节的「那曾经活过、现在不再活着」这句话,就是要与「昔在、今在、将来永在」相对照;人无论怎样强盛,都无法跟永恒的上帝相比,更无法取代上帝。因为人是有限的,不能永远存在着。

    第12至14节,「十个角是指十个还没有开始统治的王」这句话可参考但以理书第七章24节。圣经作者常用「角」表示权力、权柄之意。作者约翰说这「十个角」所象徵的统治权并不会很久,只有短短的「一个钟头」。作者要表明一点:只要是敌对基督者(参考第14节),都将很快会灭亡,他们生存的时间都很短促。

    这「十个角」并不是很有权力,而是小角色而已,因此,他们「要把自己的能力权柄交给那兽」,表示他们只能听从大怪兽的指挥。

    「羔羊」代表着基督,因此,真正的问题就是这些拥有世上权力的人,都想与基督敌对。但羔羊(基督)和所有跟随的人都将胜过这些拥有世上权柄但却想敌对基督的统治者。

    「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可参考在第一章5节所说的:耶稣基督就是「作地上诸王统治者」。这句「万主之主,万王之王」也是用来形容创造宇宙万物的主上帝(参考申命记十:17,诗篇一三六:2—3,但以理书二:47)。

    第15节,这里的「各民族、各种族、各国家和说各种语言的人」,都是在这位大淫妇的统治之下,顺服着她。表示她的势力很强大,统治的范围几乎就是「万国万民」这样多,也因为这样,这帝国才会把自己当作是神明一样,并且逼使众人都要敬拜她。

    第16节,这节也可参考以西结书第廿三章28至30节。

    这里说出上帝惩罚的结果,是使这些原本都是顺服大淫妇统治的,将会背叛她。他们要联合起来对抗大淫妇,而且使他们自相残杀。结果是使这位大淫妇付出代价,包括「夺走她所有的一切」,原因是这些过去附庸于她的国家都背叛,使这些原本所拥有的,都在突然之间消失了。这句「使她赤身露体」,表示强暴她、羞辱她之意。而「吃她的肉」,这表达一种极大的痛恨(参考弥迦书三:2—3)。接着是「用火焚烧」,这是古代最严厉的酷刑之一(参考利未记二十:14、廿一:9),尼禄皇帝当时迫害基督徒最经常使用的刑罚之一种,就是用火将基督徒活活烧死。现在变成罗马统治者要受到同样的惩罚,表示迫害人的,也将会有「报应」临身。整节经文表达一个意思:上帝要用严厉的手段惩罚罗马帝国,而且要使它完全灭亡。

    第17节,在第13节已提过这「十个王」要「把自己的能力权柄交给那兽」。而在这节则说出了全能的上帝有奇妙的作为,他用奇妙的方法,之所以会将统治权交给大淫妇,乃是因为上帝的奇妙旨意,让这些小角色的王会知道联合起来,有「相同的目标」交出统治权。但这样的动作,也是为后来联合起来抵抗大淫妇作准备的,好使「上帝的话实现」。这也在说明不论这些暴君多么伟大,上帝只要伸出手,就可以让他们自认的伟大变成灰烬。

    第18节,「统治地上诸王的那个大城」,这里的「大城」是在指罗马城。如果以今天来看,则是指因权力大而骄傲,并且敌对上帝救恩的人、团体或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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