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30章6节 到 30章8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30.第三十章6至8节:
这段经文是关于从还没有婚姻关系,到有婚姻关系的女人发誓许愿,丈夫就是这女子的决定者。也就是对女子的监护权,从原本的父亲转移到丈夫身上。

第6节,指结婚的女子,需受到丈夫的管辖。

第7至8节,丈夫和父亲相同,如果这女人是在婚前许愿,婚后丈夫听到了她婚前所许的愿而不同意,却不阻止,那这女人的誓言就有效,且要依所许的愿去遵守。但若是婚后的丈夫听到她婚前所许的愿而反对,她就必须听从丈夫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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