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19章11节 到 19章22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20.第十九章11至22节:
这段比较清楚的谈到需要洁净之因,是因为有亲人去世而必须触摸到尸体的时候,该如何洁净的礼仪。

第11至13节,会接触到尸体,主要是因为办理丧事,或是救助病人等都有可能。但只要是接触到尸体,就有长达「七天不洁净」,这样的人必须在第三天和第七天,用放在营外烧化之后的红母牛之灰,调和的水就是「除污水」洁净自己。这种洁净的方式记载在第17至19节经文处。一定要在这第三天和第七天用除污水洗涤自己当作洁净。否则就不能接近圣幕。

第14至16节,只要有人在营房内死去,则在营房内的人,和器皿都被看成是不洁净的。若是在营外接触到被杀害或是自然死去的人,也都是不洁净。甚至走过死人的坟墓也算不洁净。且是不洁净「七天」的时间。

第17至19节,这段经文说明洁净的方式,就是用牛膝草蘸这种红母牛灰和水调和的水,洒在所有接触过的人或尸体之处和一切物品。再次强调要在第三天和第七天做这项洁净的礼仪。

第20至22节,这段经文很清楚,若是没有经过这种洁净礼的人,擅自接触圣幕,等于是在玷污上帝的神圣一样,必须将这样的人给除名。意思是赶出以色列人民的当中。可见这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不可以轻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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