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7章14节 到 27章29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33.第廿七章14至29节:
这段经文谈及关于许愿不动产时,该如何还愿的问题。

第14至15节,这是关于房子,需要由祭司去审察房子的好坏来决定。估价之后,就确定。若是要赎回,就需要依照估价出来的价码再加上五分之一。

第16至21节,这段是关于继承祖先留下来的土地要献给上帝。祭司审核该土地的价钱方式,就是以可播种多少量来估价。这里说以「可撒二十公斤大麦种的土地值十块银子」为基础单位。若是在禧年后马上就献出来,这种价码最高,若是在禧年之后,且经过了一段时间才献出来,土地的价钱相对的会依照年份降低。但许愿的人,若是需要赎回去,就必须加上原价的五分之一才可以赎回。若是没有赎回土地,就卖给别人,就永远没有赎回的机会。即使是到了禧年也一样,完全没有机会。

第22至25节,这里说的不是继承之土地,而是购买得来的土地献给上帝,祭司要先估算从奉献之年到禧年的时间是几年,这人必须当天就付出价钱。在禧年时,土地就归还给他或他的后代。

上述所有的价钱,都是依照圣所的规定而定。

第26至27节,这里谈到头胎的动物,原本就是归属上帝的。但若是因为有残缺就不能当作洁净的牲畜奉献,而必须用祭司核定的价码加上五分之一赎回。但若是不赎回,可以将之卖掉,将卖掉的钱作奉献。

第28至29节,这段经文是谈及「无条件奉献」,不论是人,或是物品,都不能用任何代价赎回。

这种所谓「无条件」,也表示「切割」、「舍去」之意。这通常用在战争时,例如将战利品全都奉献给上帝,表示所有获得的动物、人等,都要在祭坛前杀死。这种情形在早期宗教信仰中非常多。后来也发展到用在一般生活上,表示那是已经分别为圣的对象,都不准再使用。牲畜就必须完全烧化掉。人的部份,原本可以用银子代替,这部份则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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