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7章1节 到 27章13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1.第廿七章:
这一章可以说是附加上去的,可以将之看成是附录,但也可以看成是第六至七章的一部份。在这一章中可以看到二个主要的内容:一是关于还愿的条例(第1至29节),二是关于「十分之一」奉献的规定(第30至34节)。

32.第廿七章1至13节:
这段经文很清楚说明许愿之后必须还愿,还愿的方式要献上感恩的祭,若是许愿的对象不是事物而是人,这时候就需要审慎处理。因为若是许愿的对象是人,这就需要另一种方式来还愿,表示将这个人用「相同的代价」赎回来。例如在士师记第十一章记载,耶弗他被上帝拣选出来当士师,他向上帝许愿说:「如果你使我战胜亚扪人,我凯旋归来时,一定把第一个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的人献给你,把他当烧化祭献上。」(士师记十一:30—31)结果上帝果真使耶弗他带领以色列人民打胜了亚扪人。但当耶弗他回到家里时,第一个出来迎接他的,却是他的女儿,这使得耶弗他悲伤欲绝(参考士师记十一:34—35),但他女儿坚持要依照所发的誓遵行。因此,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段经文的规定,很可能就是「耶弗他的条款」,表示许愿的对象是人,就可以用一种计价的方式替代。
第3至7节,这里一开始就用「圣所」一词,表示这一章所订出的条例,是比较晚期的,这也符合了前面所说的,此章是后来添加上去的。

这里分成几个不同层级算出对人赎回的价码,不仅有男性,也有女性。这里的银子是用重量计算的。这有几个原因,一是让民众知道,不可以随便许愿。乱许愿,届时,就要如同缴「罚款」一样,代价更高。二是有些学者认为是因为圣殿的经费短绌,这也作为另一种补足的方式。但这种说法经常受到质疑。不过,基本上可以接受此种方式让人约束自己不随便向上帝许愿。

第8节,这是针对贫穷的人,因为无法还愿时,就需要带他们去见祭司,祭司要评估他的家庭经济状况做出还愿的方式。

第9至13节,这段是关于物品方面的条例。许愿说甚么牲畜,就是甚么牲畜,不能更替、取代。但若是许愿的动物是不洁净的,就不可以当作牲祭献给上帝,这时候,就必须将动物带去给祭司检验核价,然后用估定的原价再加上审核出来价钱的五分之一为总价。
重新查询 专卷研经 利未记系列
错误回报,请联系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