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5章19节 到 15章32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6.第十五章19至32节:
这段是有关女人的生理周期来时,被认为是属于不洁净的。但若是超过生理周期的期间仍然继续流血,这就有「犯罪」的问题,需要行洁净礼。若是在正常的期间内,属于生理上的自然现象,就不需要行洁净礼。

第19至23节,女人月经的问题。因为是属于自然生理的现象,有七天的时间是属于不洁净,在这段期间,她碰触过、坐过、躺过的,都算是不洁净,但这些并不是病症。因此,只要沐浴即可洁净。

第24节,禁止与经期间的女子性交,否则与之接触的男人也算是不洁净,同样有七天的不洁净。在这里说是七天的不洁净,但在第二十章18节则有更严厉的规定:「若有人跟经期内的女子有性关系,两人都要被赶出社区,因为他们都触犯了有关不洁净的条例。」

第25至30节,是属于血漏症的病,例如经期过了,却还没有停止流血的问题。这就是属于一种病症。在新约马可福音第五章25至34节这段经文中,记载一位患了血漏症长达十二年的女人,这段期间她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不能接触到任何物品,否则被她触摸过的东西都将会变成不洁净。但她触摸到耶稣的衣服,不但没有使耶稣变成不洁净,相反的,她的血漏病反而好了起来。有这种病症的女人康复之后,就需要举行洁净礼,牲品很简单,只要准备两只鸽子或是斑鸠即可。

从上述情形可清楚看出,只要是属于正常的生理现象,则用沐浴就可以洁净。但若属于是病症的一种,则需要用献祭的行为表示悔改,并且感谢上帝怜悯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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