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 18章20节 到 18章33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23.第十八章20至33节:
这是一段脍炙人口的故事,说明亚伯拉罕和上帝商讨有关要惩罚所多玛城、焚毁该城的事。
第21节说上帝要「下去看看」,意思是指上帝已经清楚知道该城的实况,现在是要下去进行惩罚的工作。但在惩罚之前,他要再等待看看该城是否有悔改的现象出现。

亚伯拉罕抓住这个机会,提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公义的上帝,是否不分无辜者与有罪的人?圣经作者一再表示:上帝不会把无辜者也列入惩罚对象。圣经作者甚至说上帝最讨厌有权势的人,杀害无辜者,流无辜者的血,上帝一定会追究(参考列王纪下廿四:4)。

上帝的回答非常清楚,是一定分别清楚。因此亚伯拉罕就一再地恳求上帝将该城「无辜的人」给予放宽,下修门槛的数目,上帝也依照亚伯拉罕的意思放宽了。

这里所说的「无辜的人」,若以「知道悔改的人」的意思来了解会比较正确些。基本上,该城是已经没有所谓的「好人」了,特别是创世记作者曾用这样的笔调描述人类的行为景况:「上主看见人类个个邪恶,始终心怀恶念。」「我知道,人从小就心思邪恶。」(创世记六:5、八:21b)。

因此,无辜者的意思,若用「知道悔改」是比较接近原来的意思。就像约拿书所要表达的意思一样,只有悔改才能挽回上帝的怒气。先知以西结也提出相同的看法(参考以西结书三十三:11)。

第26至32节,在这段经文中,可清楚看到亚伯拉罕是从「五十」、「四十五」、「四十」、「三十」、「二十」、「十」等数目与上主讨论,且是门槛逐渐递减。而这些数目都与「五」的倍数有关。另一方面,提出这些数目的主要含意是:一个公义、慈悲的上帝,真的会在有无辜者居住其内而毁灭一整座城市吗?答案是:绝对不会!
此外,这段经文也可看到,上帝要惩罚犯罪的对象,并非无缘无故,而是经过了详细调查,且是亲临访视才做出决定。这也是「耶」典的作者一再要表达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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