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 29章10节 到 29章28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34.第廿九章10至28节:
谈到按立祭司时,所需要办理的献祭礼仪。主要目的就是第14节所说的赎罪。先有赎罪礼仪,之后才能按立。因为祭司也是人,也有人的软弱和过犯(参考利未记四:1—4)。

第10至12节,就像献烧化祭一样,赎罪时也必须用献祭牲畜之血涂抹在祭坛的四角。而按立祭司时,被按立者要把手放在将被献祭的公牛之头角上,表示这祭司的罪和这只公牛一样,在献祭时已经死去。

第13至14节,这只公牛除了没有残缺之外,也要把其内脏最好的部份取出来献祭给上帝。但牛的肉、皮、和肠子等都不能献在祭坛上,而是要拿到营外去焚烧,因为这是赎罪祭,当亚伦儿子将双手放在牛角上时,已经表示这只牛带着罪在身上,因此,就不能在圣所内的祭坛烧,而必须拿到营外去。

第15至18节,是办理所谓「火祭」的方式。

第19至28节,第19节的公绵羊,是用来献「平安祭」,这部份可参考利未记第三章。第20节很特别,说要将公绵羊的血涂抹在祭司的右耳垂上,表示祭司的耳朵要听从上帝的话;涂抹在右手的大拇指,表示祭司要做上帝指示的事;涂抹在祭司右脚大拇指上,表示祭司要走上帝指示的道路。第21节说撒圣油在祭司的衣服上,表示已经「圣化」归给上帝。

第24节和第26节、第27节等,都提到「特别祭物」,原本的意思是指「摇祭」。意思是用双手将祭物拿着,仰头望天,双手摇动祭物,因此称之为「摇祭」,表示已经将祭物献给了上帝,然后将这些祭品放在祭坛上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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