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1章18节 到 21章21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9.第廿一章18至21节:
对子女的教导责任是属于父母的,而家中有忤逆的孩子则是父母生命的重大负担。这里谈到怎样处置这种忤逆的孩子的问题。

第18至20节,这里谈到「顽劣忤逆」这一词,表示对父母的劝勉不但不听,且是故意去做「酗酒放荡」的事。这里的「放荡」也表示违反社会秩序,造成更多人的不安。这时候,父母既然无法管教,就应该将孩子带到城里审案的法官那儿,让法官来处理,就像今天的少年法庭或法院来一样。

第21节,「城里的居民就要用石头打死他」,这等于是判处死刑一样,是这种忤逆的孩子犯了很严重的罪。这和十诫的第五诫「孝敬父母」的诫命有密切关系。之所以会判这么重的刑罚,是因为那和上帝所应许的土地有密切关系,忤逆父母,等于是轻视上帝所赏赐的土地一样。

原本摩西法律中就已经规定,凡「咒骂父母」的,必须处死刑(参考出埃及记廿一:17),「殴打父母」的人,也一样要判处死刑(参考出埃及记廿一:15)。而这里会那么严厉的惩罚,对于年轻一代的子女也是个很重要的警惕,让他们知道必须小心,否则若是父母控告到长老之处,对他们的生命将会是很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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