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2章1节 到 12章14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18.从第十二章1节至第廿六章15节:
这一大段经文可说是有关以色列人的「典章和律例」。这几章提到以色列人民进入迦南地之后,关于宗教、家庭、社会等生活上应该有的各种规范。

19.第十二章:
这章主要在告诫以色列人民,当他们进入迦南地之后,绝对不可接收当地人的神庙改作敬拜上帝的地方,「要选定一个特定的场所」敬拜上帝(第14节),这个观念一直贯穿在整本申命记里,例如第十四章14、25节、第十五章20节、十六章2、5、7、15、16节、第十七章8节、第十八章6节、第廿六章2节等。这个观念是成为后来大卫王计画建造耶路撒冷圣殿的基础。之所以禁止接收当地人的神庙作为敬拜上帝的场所,原因之一是怕以色列人民引用了当地人敬拜偶像神明的方式,掺杂在敬拜的礼仪中,使得上帝的纯洁、神圣受到污染。

这一章也有一个重大的改变,就是关于吃肉的问题。原本以色列人将动物分成三种,一是不洁净的动物,这在利未记第十一章已经有明确规定。二是一般人在家里吃的肉类。三是献祭的动物。以前宰杀动物是为了要献祭用,因此动物的油脂必须先放在祭坛上燃烧,然后再献上动物的肉(参考利未记十七:1—7)。现在是只要将血放掉,所有动物的肉都可以吃。这是放宽了条例、禁令,为的是不使以色列人民进入迦南地后,因为缺乏食物而起贪婪的心。这样的规定也产生了一个新的危险:将宗教行为与家庭生活区隔出来,即为了要敬拜上帝,必须走到一个规定的地方,在那里献祭。但是在家里的一切,都属于世俗的。主前586年以色列亡国于巴比伦后,「会堂」敬拜和研习法律、诫命,成为挽救整个民族灭亡的主要因素,而会堂就不再有献祭的行动了。明确知道上帝的话语,并且确实遵行在生活中,远比献祭还要重要,这也是后来先知运动中一再呼吁的(参考弥迦书六:6—8)。

在这段长达廿五章的篇幅中,大致上可这样分段落:一是第十二章1节至第十六章17节,是有关敬拜上帝的事;二是第十六章18节至第二十章20节,谈及有关国家的事;三是第廿一章1节至第廿三章1节,说到有关家庭生活的规律;四是第廿三章2节至第廿五章19节,谈及有关洁净的事,也包括了社会生活法则;五是第廿六章1至15节,谈到有关奉献的事,以及十分之一奉献应该要遵守的规章。

20.第十二章1至14节:
就像前面所说的,这段经文主要强调只能选择一个敬拜上帝的场所,作为敬拜上帝的地方。在十诫里很清楚,惟独敬拜创造万物的独一上帝,不可以敬拜其他受造物,也不可以雕刻他们的像作为敬拜之用。这段经文则进一步细说所拜的上帝必须有一定的规范。

第1至3节,摩西告诉以色列人民,进入迦南地之后,一定要遵守上帝给他们的「一切法律诫命」,且是要终生遵守。为此,一定要把迦南地原住民族所崇拜的偶像神明全部都除掉,包括拆毁他们的祭坛。也就是不可以留下他们敬拜的神明的任何痕迹。

第4至7节,除了不可以模仿他们敬拜的方式外,必须在各支派居住的区域中,「选一个特定的场所,让人在那里敬拜」上帝,作为各种献祭礼仪之用,以及「献十分之一捐」,全家的人都可以在献祭的场所吃献祭之物。这也说明了敬拜上帝,不是只有派出代表,而是全家人都必须参与的事。
但若是重大节期,全家都出动可能就会发生困难,不仅是敬拜上帝场所的问题,也要预防邻近族群藉机侵犯的危险。因此,虽然有这样的规定,却从来没有实行过。

第8至14节,在旷野漂流期间,无法整合,但在进入迦南应许之地后,居住生活安定了,就进行整合敬拜的方式。献祭时在各族群中都有分配到利未人可以帮忙献祭的礼仪。这里提到十分之一奉献和利未人的事,特别强调利未族人并没有自己的土地,因此这些十分之一奉献是和维护他们生活有密切关系。更重要的是在第13至14节,表示只能在上帝选定的地方献祭,是指全国只有一个地方是敬拜的场所,这已经和前面第5节所提到的从各支族的地区中选出场所敬拜上帝不同。因此,第13至14节这里所表示的,就是中央圣所,这也为后来耶路撒冷圣殿作为中央敬拜场所记下一记伏笔。
重新查询 专卷研经 申命记系列
错误回报,请联系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