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上 2章22节 到 2章26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第22节,这节说出以利的孩子还犯了另外的恶劣行径,就是奸淫罪,是与在圣幕前工作的女人同床。这节至少说明了以利的孩子可能将迦南人庙里的妓女(庙妓),引进了在示罗敬拜上帝的圣幕中了。他们这样的行径,就是在亵渎上帝的圣所。申命记很清楚记载这样的规定说:「以色列的男女不可在寺庙当娈童或娼妓。卖淫得来的钱不可拿到上主――你们上帝的殿宇还愿。因为上主――你们的上帝厌恶寺庙娈童和娼妓。」(申命记廿三:17―18)虽然以利劝导过他的儿子,但儿子并不听父亲的话。

第23至25节,这段经文是祭司以利苦劝他的两个儿子,千万不要做这种「得罪上主」的事,因为这样就没有人能替他们辩护。但这两无赖儿子并不听从父亲以利的劝告,依然我行我素。因此,上帝决定要严厉惩罚他们。

第26节,这节说撒母耳在以利身边长大,却和以利的两个儿子截然不相同;撒母耳是「深得上主和人的喜爱」,相对的,以利的两个儿子,是人人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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