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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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底下偷哭的日子〉

文◎小凤

很喜欢去阿嬷家玩,日式房子的建筑有好几个房间,玩起躲猫猫最有趣。有回发现阿嬷的大铁床底下,更是隐密,所有人都找不到。满是灰尘,还有一些小蜘蛛所结的网,后来成为我跟弟弟的秘密基地。

直到小学三年级,我发现床底下不纯粹是个游戏的地方,而是真实可以藏匿自己、不被坏人找到的地方。

就是那一年,一个叔叔大学要重考,为求有个安静的念书环境,便来我家借住。我的家是个占地不到七坪、两层楼高的小房子,二楼有两间卧房。叔叔的房间其实是我跟弟弟的房间,就在爸妈房间的隔壁。叔叔来,我们当然就是去跟爸爸妈妈一起睡。我们小孩子晚上八点就得上床,爸爸妈妈则在楼下看电视。

某天夜晚,我被弄醒。黑暗中,张开睡眼惺忪的眼睛,看见叔叔压在我身上,摸著老师说不可以被人摸的地方。我觉得很怪,很不对劲。我把叔叔推开。他就走了。我发楞了一会儿,又继续睡了。然而那不过是个开始。

接著好几天的夜里,叔叔都来。厌恶与恐怖的阴影笼罩著我,原本无忧无虑的我,开始了解什么叫做烦恼。我不敢对爸妈说这件事,怕被他们骂,也怕他们不相信我。本来放学后最喜欢回到的家,竟能体会到「家不是家」的感觉——家不再是我的避风港。

同样的戏码不断上演,常常夜晚被惊醒。好几个失眠的夜晚,我躲在家里的大铁床下,一个人偷偷地掉眼泪。静静的夜里,听著楼下传来的电视机声音与爸妈看电视不时的笑声,我感到爸爸妈妈离我好远好远。「他们真的爱我吗?」这真像是一场恶梦。「还有什么人值得相信?原本陪我们一起玩的叔叔,竟然露出丑恶的一面。这世上我还能相信什么?」这种躲在床底下哭泣的日子,直到叔叔考上大学,恶梦才结束。

不知何时,我开始嫌恶男人。上了国中,男女合班,我甚至跟导师要求转到全是女生的音乐班。平时,我喜欢穿著裤装,让人分不清我是男是女。那时流行一套漫画凡尔赛玫瑰,我希望自己就是女伴男装的「奥斯卡」,拥有跟男人一样强的力量,可以击退坏人。

然而这不表示我对异性没有好感,不会暗恋男生。对男性的厌恶与好感,同时在我心里发生。大一时,交了一个男朋友,以为可以克服对异性的恐惧与憎恶,但约会时,脑中马上就想起小时候的遭遇,也让我很难去信任对方。结束了这场为时不到两星期的短暂恋情后,我想,或许我会像电视影集《黄金女郎》,找几个不婚女性同住一起,养几只猫,过这一生。

大二,信了主耶稣,知道人人都是罪人,我也不例外。在圣洁的上帝面前,我看见自己满身罪孽。而耶稣基督的宝血,能洗净这一切,我获得重生、洁净无暇。我不再否定自己,放下多年埋藏在内心深处的重担。既然人人都是罪人,上帝都赦免了我的罪,叔叔的罪,我有什么资格不原谅?基督信仰里面充满爱与饶恕,对叔叔的恨如冰冻多年的积雪,每天一点一滴被上帝的爱所融化,不知何时我对那个叔叔不再有复仇的念头。

大三,团契有位弟兄追求我,正式交往前,我坦白地告诉他这段往事。有些人无法接受自己的女友曾经遭遇过这种事,即使我的情况还不算真的被性侵害。但是那位弟兄他不在意,反倒安慰我,也接纳我。在交往的过程中,他非常尊重我的感受。不同一般情侣,我们没有太多肢体上的接触,即使只是个牵手小动作,他都会询问我的感受,慢慢地等候我的改变,带领我走过对异性的嫌恶与恐惧。四年之后,我与他结婚,如今已是两个孩子的妈妈。

有很多人羡慕基督徒身上发生的神迹——捡到钱、得到一份理想的工作、生病得医治、考上第一志愿……,然而我深深感到,真正伟大的神迹,其实是生命渐次地改变,一旦接受耶稣基督成为生命的救主,他就一定不会放弃你,他会慢慢地带领你走出黑暗扭曲的想法,迎向充满盼望的人生。

一稿发布於2004.11.08
二稿发布於2017.5.11 (更正,并非是小学三年级的事情,而是更早。那个叔叔并非是考大学,而是大学毕业之后找工作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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