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方法!(Ⅳ)

文: tjm 蔡哲民

对于领受上帝明文标准的以色列人而言,「亚伯拉罕」这个人算是以色列历史上 极为独特的人,他是以色列的「黄帝」,也是被上帝称为「义人」的人。

但是仔细检验旧约关于亚伯拉罕的记载,我们却可以发现他也是因信称义,而不 是因为他的好行为被上帝宣判为「公义」。其实如果有人真的完全达到上帝的标准, 那永生等福气不过是像「工资」一样,是上帝本来就应该给那个义人的。算不上是上 帝的恩典。

而我们来看看旧约中对于亚伯拉罕的记载,他被宣判为义是在上帝设立割礼之约 之前,当然更是在「上帝的明文标准」颁布之前。所谓的「割礼」、「明文标准」不 是亚伯拉罕靠著被宣判为义的工具,而是亚伯拉罕被宣判为义后才有的。所以「藉著 信上帝、就可以被宣判为义」是上帝亘古订立的旨意。

想想,如果要靠自己的行为才能称义,那上帝的应许就是骗人的,因为本来守全 上帝的明文规范就不能不被宣判为义,而一切的奖赏也自然该拥有。所以上帝的一切 施恩应许都没有意义。自然,「把上帝当上帝的美好信心」的价值也就失去了。反正 每个人还是要靠修行来达到上帝的标准。而上帝说要给人恩典的应许,也就建立在人 脆弱的行善能力上,随时都可能跳票。

然而上帝的意思不是这样,人可以成为上帝的儿女被宣判为义是奠基于对上帝的 信心,而不是靠著行为,所以这样的身份改变本质上就是一种恩典。这样的恩典因为 是出于上帝(宇宙间最大的势力,把生命给死人、由虚无中照唤出存在的造物者), 也就使上帝的应许可以真实的临到每一个相信他的人,不因身份与种族而有差别,也 不会因为人的软弱而无法达成。

那亚伯拉罕的信心是怎样的信心呢?亚伯拉罕单单因为上帝的应许说要给他后裔 ,即使因为环境恶劣(他已经很老了,他和他的太太都不能生育了),仍坚信不移, 正是把上帝当上帝的表现,与亚当夏娃在优渥的环境中仍选择离弃上帝,正是一强烈 的对比,更让上帝得荣耀。也因此上帝就把这样的信心算为亚伯拉罕的公义。

「算为他的义」这句话也是为基督徒写的。我们相信接受上帝使耶稣死里复活, 这信心正和亚伯拉罕的信心相辉映。耶稣的死和复活,是为了替代我们的过犯,让我 们能被宣判为义。

上面的文字是整理罗马书第四章的思想而得的。重点就是阐述上帝要人单单靠接 受恩典而被宣判为义的亘古旨意。也是奠基于前三章人对行善的无能为力之论点,而 阐述上帝一贯的解决方式。并这样的解决方式提供确定可靠的得救保证。

特别要指出的是:信心不是要胁上帝的手段,而是把上帝当上帝的举动。亚伯拉 罕不是先认定上帝会给他儿子,而是上帝说了以后他才把上帝的话当成是真实的,即 使当时的处境不佳。正是这样的信心让上帝得到荣耀,而对上帝恩典的认同与倚靠正 是上帝恩典施予的前题。

「凭藉上帝的恩典,我们被宣判为义」正是本章的中心。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引 到救赎(当然,靠自己达到上帝的标准也行,不过看来对我们来说都太难了)。倚靠 行为、传统、愿力、知识,都不足以换取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