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知道的多就可以換取永生?(Ⅲ)

文: tjm 蔡哲民
唉!你這習慣性論斷人的,你覺得你的道德標準高超,比別人好,所以你可以 說別人不好、該死。不錯!你說的好!大家都知道上帝要按真理審判行你所說的那 些行惡事的人。問題是你明明知道上帝會審判這樣的行為,但是「你的行為卻和你 所論斷的人一樣」。你是在幹什麼呢?

你是以為自己能逃脫上帝的審判?還是你藐視上帝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 不曉得他的容忍(沒有在你做錯時立刻懲罰你)是希望你還有悔改的機會?你這樣 明知故犯的行為莫非是存心剛硬不願意悔改,等著上帝的憤怒臨到?到時上帝不是 按你知道多少來審判你,而是按你的行為來審判你。

如果真的有人恆心行善,追求永恆的福氣,那上帝就會用永生報應他們,反之 ,就會用永恆的憤怒報應他們。不管種族或知識的多寡,因為上帝不偏心待人。

這樣大家一定覺得奇怪,還有很多人沒有聽過上帝的標準怎麼辦?不要緊張, 凡不知道上帝的明文標準(聖經)犯了罪的,一定會滅亡,但理由不會是他不守聖 經的標準,上帝會用不一樣的標準來審判他。知道上帝明文標準而犯錯的人,當然 依上帝的明文標準受審判而滅亡。不過犯了罪的一定會滅亡,因為上帝把他的標準 刻在人心中(良心),所以你可以看見不知道上帝明文標準的人依他們的是非心行 出合於上帝明文標準的事。上帝審判人的時候,就會按照公平的方式來審判。

人知道上帝,也依稀知道上帝的標準。這是第一章 18 節到現在一貫的思想, 所以人不是無知,上帝也不以無知者犯的錯有罪。

不過現在糟糕的是「知道標準」並不代表能行出合於標準的事,常常我們都是 要看自己的腳往懸崖飛奔。就讓我們來看看那稱為知道上帝「明文標準」並以此自 豪的猶太人的行徑:

猶太人知道上帝的明文標準,也就是清楚的知道上帝的旨意,當然能清楚的分 別是非。擁有對永恆上帝獨特的知識,以致他們認定自己是黑夜中的光,是世界各 民族的老師,在眾民族中擁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還受了「割禮」(男人生下來八 天要割掉包皮),代表自己與上帝立約,要遵守上帝的明文規定,偉大啊!偉大! 好一個與上帝關係密切的民族。

他們的表現如何呢?翻開舊約,一大堆以色列民族背叛上帝的記載,一大堆以 色列人選擇邪惡宗教的記載。在保羅記載羅馬書時也有不少猶太人「偷竊廟中之物 」、「姦淫」.... 的事蹟流傳在當時的世界中。 以致保羅的結論就是:上帝的名 字因為猶太人的作為受到褻瀆。

知道標準有什麼用?立約要當上帝的子民有什麼用?行不出來一點用也沒有。 想一想,如果有人沒有和上帝立約,卻能行出上帝的標準,上帝豈不是把他當自己 的子民?對上帝標準的知識和要做上帝的約定一點意義也沒有。在心中真正行得出 上帝的標準才有用。

好啦!現在我們瞭解罪的成因、也知道上帝審判的標準,甚至知道人墮落的來 龍去脈,也知道什麼才是真正有用的,那我們比上述的人好嗎?呵呵呵!我們自己 心裡知道。

其實舊約聖經早就說過:「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 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 有」......。沒有啦!沒有好人!沒有人(原則上)能達到上帝的標準。

那上帝公佈他的明文標準幹嘛?我看下一次再好好談好了!

以上是羅馬書第二章到三章十八節的簡要思想。重點就是:

  1. 知道的多不能逃避上帝的審判。
  2. 也沒有人知道的太少而上帝不能審判。
  3. 上帝是公平的,不會用人不知道的標準來審判人。
  4. 知道的多,卻又做不到,恐怕比不知道的更糟糕。
看看宗教板和這個世界,是不是這樣呢?tjm 知道上帝的明文標準,又知道上 帝審判的來龍去脈,但他能夠行出上帝的要求嗎?看看罵他的文章就知道答案了。 你呢?看的懂這篇文章的人呢?你能行得出上帝的標準嗎?能行得出你所知道的東 西嗎?你我知道不可以貪心,不可以姦淫,不可以XXXX,做的到嗎?

如果良心都控告我了,難道您我還認為上帝會不知道?會放過我?上帝會喜悅 我的行為與思想,然後報應我永生?呵呵呵!希望您是這樣的人,羅馬書明文說這 樣的人上帝給他永生。如果不是,難道您認為永恆的上帝該給您恩典?給您永生? 給您神蹟?給您愛?給您原諒?給您......